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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绪论



             收新的科研成果、吸收新的技术力量,具备强大的技术后盾,才可能不断增强技
             术创新能力,在市场开拓、基本建设、规模生产、质量控制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
             用,在高技术产业化的征途上更好地发挥主体作用。产学研互动机制,在知识创

             新和产业创新之间架起了技术创新的桥梁,提供了技术创新的知识基础和一流创
             意,成为产学研创新可持续的源泉,培养了能够促使知识创新和产业创新合作对
             话的新型的技术创业家阶层。
                 产学研中“产”指的是产业;“学”指的是大学或学院;“研”指的是研究

             机构或科研院所。产学研合作创新机制具体是指,产业、院校与科研机构以“利
             益共享、风险共担、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作为原作,在技术合约的基础上,根
             据它们自身的优势为不同阶段的技术创新提供资源,共同促进科技与经济的一体
             化过程。其具体形式有:合作研究与开发、体系内技术转让、人才共同的培训与

             交流、设备信息共享等等。高科技园区的建立是实现产学研联合的重要途径,在
             这种背景下,院校与科研机构不仅在技术方面能够更快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在人
             才、产品和工艺方面更是可以成为坚实的后盾。这样,便实现了技术、工艺与贸
             易的一体化,成为高新技术及其产业的“孵化器”。硅谷高新科技苑就是以典型

             的成功范例,创建之初大量新兴企业在“斯坦福工业区”以租赁原校园区域的方
             式建立起来。斯坦福大学各院系师生也在学校的鼓励下与外部公司建立合作,这
             种以商业为导向的技术研究成为斯坦福大学的独特风气。据资料记载硅谷内至少
             60%的企业是由学校师生参与创办的。这种以大学为核心,产学研密切结合的发

             展为硅谷今后的腾飞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产学研合作可以有多种形式,既可以采
             取以项目为结点的网络形式,也可以是并购形式的组织一体化,还可以是各方合
             资组成新的经济联合体。但不论采取何种形式的“产学研共同体”都应该建立在
             利益机制的基础之上。

                 3.明晰的产权制度是激励技术创新的根本性制度
                 技术创新的顺利进行一定要有制度性的保障,因此产权制度的制定与全力保
             障体系的完善是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所有的创新活动都是以得到通过创新产生
             的高收益为经济目的的,而创新活动是否能够吸引创新主体的加入,决定于创新

             主体能够确切拿到这部分受益的保障如何。所以,产权制度必然是激发创新主体
             积极性的根本制度。
                 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一方面为技术创新溢出创效应的外部性问题提供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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