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与安全评价
P. 25
第一章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 ☀
安装改造修理作业项目。在起重机械监督检验时建议如果提供了在有效期内安装
改造修理作业人员证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执行;如果无,可作为无此项处理,
《特种设备安全法》要求使用单位应对作业人员应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
训,施工单位提供对取消作业项目资格许可的作业人员进行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
训证明。
(五)叉车发动机排放限值检验
TSGN0001—2017《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动力系
统检查要求内燃叉车应当选用满足有关排放标准要求的发动机。现行柴油叉车发
动机排放标准为GB20891—2014《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该标准实施要求:自2014年10月1日起,
凡进行排气污染物排放型式核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都必须符合本标准第
三阶段要求。在该规定执行日期之前,可以按照本标准的相应要求进行型式核准
的申请和批准。自2015年10月1日起,停止制造和销售第二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
用柴油机,所有制造和销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其排气污染物排放必须
符合本标准第三阶段要求。自2016年4月1日起,停止制造、进口和销售装用第二
阶段柴油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制造、进口和销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装用
符合本标准第三阶段要求的柴油机。应考虑对于柴油叉车发动机排放方面如何确
定检验结论。
对于2015年10月1日之后生产的发动机或2016年4月1日之后生产的叉车,如
不满足第三阶段排放要求,则按不合格处理,使用单位可通过更换符合第三阶段
排放要求的发动机,更换的发动机规格要与出厂一致;另据GB20891—2014型式
核准的豁免要求:对于出口、展览、救援、应急、匹配试验、替换用柴油机等特
殊用途的柴油机,可向型式核准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免予型式核准。如果该发动
机制造日期为2015年10月1日之后,排放限值不满足第三阶段要求的发动机,在
柴油机铭牌上用途一栏填有替换用途的发动机也可按被替换发动机的排放标准。
据相关施工类别文件对无人化、自动化、智能化的电梯、起重机械、叉车检
验提出了相应处理办法;对起重机械监督检验规则1号修改单实施过程中提出了
相关问题及建议;对特设局函〔2020〕47号文起重机新施工类别定性提出了常规
施工难点与施工类别划分建议;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检验提出了处理方法;
对叉车发动机排放限值检验标准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检验判定方法。在特种设
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