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9 - 地质灾害监测技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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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矿山地质灾害及治理修复研究
(一)省区市矿山地质灾害
全国 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由于矿产资源开发强度不相同,发生矿山
地质灾害的频率和危害也不相同,开发强度强的省发生灾害的次数要高于开发强
度弱的省。全国矿山地质灾害除上海未发生过外,其他 30 个省区市均有发生。
其中地面塌陷、地裂缝发生数量最多,占到全国矿山地质灾害总数的 77%,其
次是滑坡,占 10%。矿山地质灾害发生次数在 300 起以下的只有东北地区,其
他地区均在 300 起以上,主要有山西、湖南、河南、新疆、陕西、云南、内蒙
古、广西、山东、贵州 10 个省区,尤以山西、湖南最为严重,分别为 2242 起
和 1666 起,占到发生灾害总数的 21%和 15%。造成死亡人数在 100 人以上的有
云南、新疆、陕西、湖北、广西、四川、湖南、贵州、河南、山西、宁夏、浙江
12 个省区,尤以云南最重,为 1212 人,占到死亡人数的 25%,这 12 个省区矿
山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死亡数量占全国死亡数量的 86%。矿山地质灾害影响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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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10000 hm 以上的有山西、山东、湖南、四川、黑龙江、新疆、河南、江苏、
安徽 9 个省区,经济损失在 5 亿元以上的有山西、贵州、湖南、河南 4 个省(表
5-2)。截至 2005 年底全国已发生滑坡 1083 起,主要分布在湖南、云南、新
疆、山西、陕西、四川等省区,其中湖南发生次数最多,共 163 起,占全国矿山
滑坡的 15%;崩塌 866 起,主要分布在湖南、广西、新疆、陕西、云南等省区,
湖南发生次数最多,共 185 起,占全国矿山崩塌的 21%;泥石流 600 起,主要分
布在新疆、广西、云南、陕西、湖南等省区,其中新疆数量最多,共 90 起,占
全国矿山泥石流的 15%。地面塌陷、地裂缝 8320 处,主要分布在山西、湖南、
河南、新疆、陕西等省区,山西数量最多,共 2133 处,占全国矿山地面塌陷、
地裂缝的 26%。利用指标加权综合评价法,选取地质灾害发生次数、影响面积、
死亡人数、经济损失 4 项指标对地质灾害进行综合评价,得出矿山地质灾害严重
的省份主要为湖南、山西、云南、四川、新疆、陕西、河南、贵州、湖北、广西
10 省区(图 5-1、表 5-2),这和省区矿产资源开发强度成正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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