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9 - 水利工程绿色生态设计理念研究
P. 139

第四章 水生态保护视域下的空间规划


             挖沙还容易造成河水污染,对河流泄洪、防洪的能力造成影响,挖沙严重的河流

             生态将很难恢复。河流生态系统结构的完整性和相关的生态过程被破坏,制约了
             河流生态功能的发挥。
                 (三)涉水规划均集中在河道尺度
                 1.城市蓝线规划

                 《城市蓝线管理办法》是城市空间管制的重要法规,属于城市规划的专业范
             畴,但与水务管理亦有着密切的关系。蓝线是针对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
             城市地表水体划定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蓝线的划定一般以河流的堤防线为

             参照,无堤防线的线以最高洪水位为准。在蓝线的划定过程中,要协调水务、环
             保、水利、国土等多部门的管理,对河道内的相关行为进行控制。蓝线规划的目
             标是从空间上保护河流、水库、湿地、滞洪区、排水渠等地表水体和水源工程,
             改善水质、修复生态、保障防洪安全和水系完整性。在蓝线范围外,会划定绿

             线,强化河流的保护措施。
                 2.河流水功能区划
                 河流水功能区划是由水利部颁布,是为满足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的需

             求,根据水资源自然条件和开发利用现状,按照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
             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在相应水域按其主导功能划定范围并执行相应水环境质量
             标准的水域。功能区划采用两级体系,即一级区划和二级区划。一级区划宏观上

             解决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问题,主要协调地区间和省际用水关系,长远上考
             虑可持续发展需求;二级区划主要协调用水部门之间关系。河流水功能区划单从
             水本体的角度对河流进行保护,忽略陆域规划建设对河流产生的影响,具有一定

             的理想性。由于“缺乏明确的细则和协同管理,水功能区划的落实存在困难”。
                 3.水环境功能规划
                 水环境功能区划是从污染排放的角度,强调对河流水质的保护,未从根本上
             认识到水生态系统破坏的形成原因与机制,难以满足流域生态系统管理的需求,

             特别是随着非点源污染控制的日益重要,水环境功能区划更是显得力所不及。
                 除上述三种规划外,国土部门、旅游部门、农业部门也针对河流沿线的建设
             制定规划,各个规划制定代表了部门的利益诉求,争夺空间和话语权。各规划的

             空间范围、控制重点各不相同,彼此之间缺乏对接。河流的生态化建设涉及的部
             门较多,各级部门大多是平行部门,各自制定规划实施规划,彼此协作较少,且


                                                                                    131
   134   135   136   137   138   139   140   141   142   143   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