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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保护研究

                对于示例表中“下拉选项”“自动调取信息”等内容,是对填报系统的设计

            要求,线下填写 Excel 文件时,需自行按规范填写相应信息。
                原环境保护部正在组织开发全国统一的填报系统,填报系统将与相关数据库
            关联,自动调取相关信息,可大幅减少填报工作量,并将支持多点或多线路线性
            工程位置输入,该系统启用时将提前通知。

                二十五、公众参与

                根据 HJ2.1—201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从 2017 年 1 月
            1 日起,公众参与内容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工作分离;企业是公众参与的主

            体,公众参与需要企业自行开展,并单独报送公众参与已经与环评文件分离了,
            不能包含在环评编制费用中。
                分离不是弱化公众参与,相反更是强化。探索更为有效和可操作的公众参与

            模式;明确建设单位是公众参与的主体责任,优化公众参与的形式和程序;引导
            公众聚焦环境影响问题,重点关注可能受直接环境影响的公众意见,大幅度提升
            专家参与的程度和水平;督促建设单位高度重视公众关切,对公众反映突出的问
            题,应及时归纳整理并公开解释和答复。公众参与的开展情况单独编制成册,存
            档备查,建设单位报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附具公众参与说明书,供环评审批决

            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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