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1 - 市政工程规划与施工技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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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



               有利于污水、污泥自流。
                   ③处理厂应设在城市常年最多风向的下风地带并与城市居住区边缘保持一定的卫
               生防护地带。卫生防护地带一般考虑采用 300m;经处理后的水如用于农田灌溉时,
               最好保持 500~1000m。

                   ④污水处理厂不宜设在雨季容易被水淹没的低洼之处。靠近水体的污水处理厂,
               厂址标高一般应在 20 年一遇洪水位以上,不受洪水威胁。
                   ⑤处理厂应有两个供电电源。
                   ⑥选择处理厂厂址时,还要为城市发展和污水处理厂本身发展留有足够的备用地。

               污水处理厂面积与污水量及处理方法有关。

                   三、城市废水受纳体的选择

                   城市废水的接收主体应为符合标准的城市雨水和废水的接收区域,包括水体和土

               地。受纳水体应为天然河流、河流、湖泊、海洋、人工水库、运河和其他地表水。东
               道国应该是沙漠、沙漠、低质量土壤、湿地、坑、湖泊等。
                   接收城市废水的主体的选择应符合经批准的操作类别的环境保护要求。扩容应具
               有足够的环境容量。接受雨水的水体应具有足够的排水能力。

                   当废水排入水体时,水体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净化水中污染物的能力,称为水体自
               净。水体的自清洁过程非常复杂。由于水体的物理、化学和生物效应,下游过程中自
               然释放的污染物浓度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降低。从外部看,河流被生活污水污染后,河
               流变成淤泥,有机物和细菌含量增加,水质下降。随着水流离管道出口越来越远,河

               流逐渐变得清洁和有机物质,细菌恢复到其原始状态。
                   需要注意的是,水体的自清洁有一定的局限性,即水环境具有一定的污染物传递
               能力,这就是所谓的水环境容量。如果水体接受过多的废水,会破坏水体的自清洁能力,

               使水体变黑变臭。随着城市区域化的发展,一条河流没有上下之分,因为对于一个城
               市来说,下一条河流是另一个城市的上游。由于废水的不断排放,整个河流始终处于
               污染状态。因此,在空间规划和供水和机械排水设计中必须充分考虑环境容量,整个
               地区必须解决控制水污染的问题。

                   宿主土地必须具有足够的生产能力,并且不会污染环境,影响城市发展和农业生
               产。应在空间规划框架内或在整个城市规划区内选择城市废水接收的组织,这应根据
               城市的性质和范围、城市的地理位置、当地自然条件和城市的具体情况,通过综合分
               析和比较来确定。

                   根据排入地表水的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以及污水处理厂的处理
               工艺,将主要控制项目的常规污染物标准值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标准。第一级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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