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42 - 大数据背景下网络安全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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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背景下网络安全问题研究
                    Research on Network Security Issues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Big Data


             全暴露于网络之中,为进一步分析、判断、掌握社情舆情积累数据信息与情报资料。
                  为尽可能地切断境外敌对势力通过国际互联网对网络空间安全的渗透与破坏路
             径,需要加强基于生物特征的个人隐私加密技术、面向大数据的数据加密技术、可信
             计算技术等网络安全防护技术,完善社交网络数据收集与应用相关法律、法规,综合

             运用技术、政策、法律与标准等手段保证个人隐私与特征敏感数据的安全。

                 三、推进网络空间人工智能安全治理的几点举措

                  网络空间是继陆、海、空、天之后,关乎人类生存与发展、关乎国家前途与命运

             的“第五维空间”。而人工智能是抢占新一轮产业竞争、军事竞争、国家竞争制高点
             的战略性、前沿性、颠覆性技术,将成为国家重要的战略威慑力量。建议应从利弊两
             个方面,以发展、改革、创新的眼光去辩证认识网络空间人工智能安全治理面临的问
             题与挑战,坚持发展这个硬道理,抓住创新这个牛鼻子,主动作为,趋利避害,探索

             网络空间人工智能安全治理之路。
                 (一)强化网络空间安全观念,统筹完善人工智能发展战略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事关国家安全和国家发展,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的
             重大战略问题。”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指导下,顶层设计、系统规划与全方面统筹完

             善人工智能发展战略,在社会普及与强化网络安全观念。建议从国家层面通过设立重
             大科技专项牵引技术进步,从政府层面通过配套政策制定引导社会关注与资金投入,
             逐步提升在该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二)构建四位一体安全生态,压实政府高校企业个人职责

                  开展网络空间人工智能安全治理需要在顶层理论与协调机制的支撑下,汇聚产、
             学、研、用多领域资源,形成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治理模式,构建政府、高校、企
             业、个人等多类型主体的四位一体安全生态。

                  政府方面需要承担“压舱石”主体责任,建立包括“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专业委
             员会”在内的网络安全人工治理顶层决策机构、统筹协调机制、政策法规标准与高端
             智囊机构,做好服务与监督职责,推动网络安全人工智能治理与国家战略、区域规划
             与社会需求协调同步发展。

                  高校方面需要承担“助推器”主体责任,发挥在科技研究与人才培养方面的优
             势,集中智力、物力、财力资源攻克人工智能、网络信息、大数据、计算社会等领域
             的基础理论与关键技术,抢占理论高地与技术前沿。
                  企业方面需要承担“发动机”主体责任,发挥网络空间的数据优势、人力优势,

             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网络空间态势感知、网络安全防御等方面的落地应用,抢占产业
             制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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