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6 - 城乡规划与污水治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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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水环境监测及污染治理
6 个单元超标的主要原因是总磷或氨氮超标,对于上海、南京、赣州、镇江
等重点城市,应加强化肥、农药、化工、焦化、造纸、制革和肉类加工等氮磷高
排放行业的监督管理,加强治污设施的建设,并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减少工业氮
磷排放量。在积极完善城镇污水处理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的同时,增加脱氮除磷设
施的改造。集中推进沿河周边的农村污染治理和畜禽养殖污染控制,逐步使畜禽
养殖从低水平、分散性养殖向规模化、集约化养殖转变,通过采取农村连片整治
等措施开展清洁乡村建设。
(三)保障下游河道基流及湖泊生态水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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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中上游干支流大小水库约有 190 多座,总库容超过 530 亿 m ,占长江
径流量的 90%,汛前集中泄水、汛后集中蓄水给长江中下游造成严重的生态环境
问题。为此,应实行长江上游水库群联合调度与优化运行,优先考虑下游河湖生
态用水需求,同时兼顾防洪、发电和航运。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适时提前
蓄水期和预泄期,适当延长蓄水时间和消落时间,适度增加枯水期下泄流量,切
实保障生态基础流量。通过“退田还湖”“清淤蓄洪”来扩大洞庭湖和鄱阳湖的
水域面积,恢复河流湖泊与湿地生态功能。
(四)建立联防联控机制
长江中下游各省区表现出产业向沿江聚集、人口向沿江聚集、长三角地区经
济和人口高密度聚集的现象,要坚持以长江为载体,在流域层面上实现部门统筹
和区域协同,实现流域保护的“大部制”,改变九龙治水的困局。打破行政壁垒,
组建长江水生态环境保护联盟,搭建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合作平台和环保投
融资平台,建立流域联防联控机制、区域生态补偿机制、区域联合执法机制、区
域联合监测机制、区域环境保护联席会商和信息共享机制、重点工程项目的联合
审查机制、区域环境保护公众联合参与机制、环境损害赔偿联合鉴定和环境风险
评估联动机制等一整套区域联动保护机制。
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事关我国长三角地区以及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和
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更关系到长江干流沿线居民的饮水安全和用水安全。流域
水污染防治任务任重而道远,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必须坚持山水林田
湖系统性保护思路,通过完善流域管理制度、加强水污染防治、优化水资源配置、
实施水生态综合治理等措施,逐步构建现代化的国家综合治理体系,促进流域资
源环境生态的协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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