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0 - 废水处理与环境影响评价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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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环境科学与环境工程学







                         第五章  环境科学与环境工程学




                             第一节  环境工程学的形成与发展


                 一、环境科学与环境工程学


                 所谓“环境”,总是相对于某项中心事物而言的,总是作为某项中心事物的
             对立面而存在的,也就是相对于中心事物而言的背景。在环境科学中,环境指的
             是以人类为主体的外部世界,主要是地球表面与人类发生相互作用的自然要素及
             其总体。它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基础,也是人类开发利用的对象。

                 人类的环境有别于其他生物的环境,它包括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两部分。其
             中自然环境指环绕于人类周围的各种自然因素的总和,即通常所称的自然界,由
             空气、水、土壤、阳光和各种矿物质资源等环境因素组成。社会环境包括人类的
             社会制度、经济、文化等上层建筑和生产关系,包括社会的经济基础、城乡结构

             以及同各种社会制度相适应的政治、经济、法律、宗教、艺术、哲学的观念与机
             构等,是人类长期生产生活的结果。
                 《环境工程学》所涉及的“环境”均指自然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
             保护法》对环境一词作出了明确具体的界定,是从环境科学含义出发规定的法律

             适用对象和适用范围,目的是保证法律的准确实施,不需要也不可能包括环境的
             全部含义。《环保法》所定义的“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
             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
             草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

             村等。
                 人类是环境的产物,又是环境的改造者和利用者。人类在同自然界的斗争中,
             运用了自己的智慧,通过自己的劳动,不断改造自然,创造新的生存环境,但是
             由于认识能力和知识水平的限制,在改造自然界的过程中往往造成对环境的破坏

             和污染。随着社会转型的加剧进行,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环境问题不仅表现为人
             (社会)与自然的矛盾,而且越来越表现为人与人之间的矛盾。环境问题往往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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