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1 - 废水处理与环境影响评价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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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处理与环境影响评价研究
其中,Q 入河 为目标区域 COD 入河量;Q 入河Ⅰ 为市政污水处理厂 COD 入河量;
Q 入河Ⅱ 为排污沟 COD 入河量;Q 入河Ⅲ 为企业直排 COD 入河量;c 为第 i 个入河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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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口的 COD 平均排放浓度;q 为第 i 个入河排污口的平均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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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监测数据的 COD 入河量核算需要所有入河排污口的监测数据,现有的
监测体系不能满足核算要求。一般而言,市政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为日测数据,
入河排污沟排污口的监测频率偏低,企业直接入河排污口的监测尚不到位,监测
数据缺乏。要准确核算 COD 入河量,需要对工业企业入河排污口进行监测,并
适当加大入河排污沟排污口监测频率。
(二)基于排污申报与排污系数的 COD 入河量核算方法
基于排污申报与排污系数的 COD 入河量核算步骤包括:
第一,识别目标区域内所有排污沟,并根据排放方式分为排污沟Ⅰ型和排污
沟Ⅱ型;
第二,列出目标区域内排污申报的工业企业名单,按照工业Ⅰ型、工业Ⅱ型
和工业Ⅲ型分类,其中,考虑到工业企业环境统计申报中排入市政污水处理厂的
工业企业 COD 排放量 = 企业排污口废水量 × 市政污水处理厂 COD 平均排放浓
度,为提高核算精度,将工业Ⅰ型中 COD 申报平均浓度小于市政污水处理厂最
高允许排放浓度的企业划归工业Ⅱ型;
第三,根据排污沟的位置和人口分布特征,分析估算每条排污沟的纳污人口,
并分为生活Ⅰ型和生活Ⅱ型;
第四,利用环境统计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排放占工业排放总量的比重,及城
镇生活污水产污系数等参数,计算基于统计申报与排污系数的排入污水处理厂的
COD 量,排污沟直接入河 COD 量和企业直接入河的 COD 量;
第五,利用市政污水处理厂监测数据,计算污水处理厂 COD 处理效率,得
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入河的 COD 量,与排污沟直接入河 COD 量和企业直接入
河 COD 量加总,计算出基于统计申报与排污系数的 COD 入河量。
目标区域排污沟总数计为 n。其中,排入市政污水处理厂的排污沟数计为
n ,直排目标河流的排污沟数计为 n 。第 i 条排污沟的纳污企业数目计为 U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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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
i 条排污沟的纳污人口数计为 p 。基于统计申报与排污系数的 COD 入河量核算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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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如下:
·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