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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艇通信技术研究
RESEARCH ON SHIP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或组合在一起。
中频/高频无线电设备应在1605~27500kHz频带内所有遇险和安全频率
上,能够发送和接收数字选择呼叫(DSC)、无线电话和窄带直接印字电报
(NBDP)。
MF/HF的DSC值班接收机应在2187.5kHz、8414.5kHz和至少一个HF的DSC频
率(4207.5、6312、12577或16804.5kHz)上进行接收。
(六)GMDSS 设备的可用性和维修要求
1.GMDSS设备工作的一般规定
船上及时认真处理各种来往通信业务,按规定调试、检查通导设备,并将每
天的工作情况如实记录在无线电通信日志。
凡涉及遇险、紧急、安全通信的情况,执行遇险、紧急、安全通信处理程
序。船艇在航行期间对设备的工作要求:
2187.5kHzMFDSC值守机和VHF70信道值守机应保持24小时开机,值守机与
接收天线应处于良好的连接状态。
到2005年前VHF仍要求24小时值守在CH16信道上,直至国际上做出新的
规定。
航行在A3、A4海区的船艇按要求配备MF/HFDSC值守机,要求在DSC遇险
安全呼叫频率2187.5kHz和8414.5kHz上24小时值守,另外还要在DSC遇险安全呼
叫频率4207.5kHz、6312kHz、12577kHz和16804.5kHz中的一个频率上保持不间
断收听,也可在这些频率上全部扫描值守。发生报警时,按有关规定处理。
保持NAVTEX接收机和EGC接收机常开,根据船艇航行的具体海域做适当的
设置,以随时接收相关海岸电台和地面站播发的气象预报、气象警告、航行警告
等海上安全信息。
每天至少试验和测试一次MF、HF和VHFDSC遇险安全呼叫频率值守机,包
括与收发设备和应急电源连控的试验,并将试验和测试情况记入无线电通信日
志。发现问题及时设法修复或告知所属公司或船东。
每月至少试验和测试一次救生艇筏双向无线电话设备和检查电池一次(备用
电池不能拆封);每三个月至少试验一次卫星应急无线电示位标,并将试验和测
试情况记入无线电通信日志。
主管人员每月至少试验一次搜救雷达应答器,并将试验情况记入无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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