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7 - 现代化水利工程施工与管理
P. 107

现代化水利工程施工与管理

            员发放《中间交工证书》。没有进行中间交工查验以及查验不符合要求的工程,严禁下项

            工程施工。
                 (六)质量缺陷与事故处理
                 1. 质量缺陷的现场处理

                 在每项工程的施工时或竣工后,现场监理职员如察觉工程项目有质量瑕疵,根据质量
            瑕疵的性子或严重程度,按照如下方法解决:
                 当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缺陷处在萌芽状态时,应及时制止,并要求承包人立即更换不

            合格的材料、设备或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或要求立即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
                 施工质量的瑕疵显现出来时,立刻向承包人发出暂停施工的指令(先口述后发文),
            待承包人采纳可以保证施工质量有用的好方法,并对质量瑕疵进行维修,再书面通知恢复

            施工。
                 当质量瑕疵产生在某道施工流程或单项工程竣工后,而且质量的瑕疵留存,将对下道

            施工流程或分项工程会发生质量变化时,监理工程师对产生质量瑕疵的缘由及职责做出断
            定并制定调整方案后,对质量瑕疵加以维修或下道流程组织施工。
                 工程交付使用后,在质保期内发现工程质量缺陷,使用单位应报告建设单位,建设单

            位应通知监理单位进行缺陷处理,由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对质量缺陷进行修复,在通
            过监理单位验收后,移交建设单位,质量保证期在交付使用后顺延。

                 2. 质量缺陷的修补与加固
                 由于施工原因发生二次质量瑕疵的修复与维修,直接向承包人建议修复计划及施工方
            式,需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得以施工;由于设计原因而发生的质量瑕疵,应向业主建议维修

            计划及施工方式,承包人组织人员修复。
                 修复的举措及方式不得下降质量控制指标和验收规范,并是本行中最杰出的工程技术。
                 如果工程完工的瑕疵,并不会有安全风险,同时满足工程规划和运用的要求时,征求

            业主的允许,可不用组织人员进行修复;若工程的瑕疵是承包人的职责,两者相互协商,
            可减少支付资金。
                 3. 质量事故的处理

                 当某项工程在施工时间段呈现了技术标准所不允许的断裂、缝隙、歪斜、坍塌、沉陷、
            强度不足等状况,可视同为质量安全时间。可按如下程序处理:

                 监理工作人员立刻命令承包人停止工程的施工,并采纳有高效的安全举措:监理工程
            师应请求承包人提议尽早将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并告知业主,质量事故报告应详细体现出该
            项工程称呼、地点、事故起因、应急举措和解决办法以及资金的损失等。

                 监理工程师应安排公司职员在对事故现场实行审核、解析、判断、测验或验算为根基,
            对承包人给出处理方案的建议,并对该工作准备再次施工。

                 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责任鉴定有异议的,鉴定时认真查看相关的记录。同时对设计
         100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