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13 - 新编动物防疫检疫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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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规范性文件




                 专栏 6 重点支持政策项目
                  1. 强制免疫补助:主要用于开展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免疫效果监测评价、
              疫病监测和净化、人员防护等相关防控措施,以及实施强制免疫计划、购买防
              疫服务等方面。对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实行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在 2025
              年年底前逐步全面停止政府招标采购强制免疫疫苗;对暂不符合条件的养殖场
              户,继续实行省级集中招标采购强制免疫疫苗。
                  2. 强制扑杀和销毁补助:主要用于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过程中,被
              强制扑杀动物的补助和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实施销毁的动物产品和相关物品的补

              助等方面。补助对象为被依法强制扑杀动物的所有者、被依法销毁动物产品及
              相关物品的所有者。
                  3. 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主要用于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方面。
              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补助对象为承担无害化处理任务的实施者。
                  4. 陆生动物疫病病原学监测区域中心建设:在畜禽养殖密集、动物疫病流
              行状况复杂、防控任务重的地区,依托地市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更新改
              造升级病原学监测实验室,提升病原学监测能力,及时准确掌握相关病种的流

              行态势和病原分布状况,提升监测调查和预警分析能力。
                  5. 边境动物疫情监测站建设:为加强边境动物及陆生野生动物的疫病监测
              预警和风险防范能力,在外来病传入高风险区的内陆边境县建设边境动物疫情
              监测站,承担边境地区优先防治病种以及重点防范外来病的监测、流行病学调
              查、巡查监视和信息直报任务。
                  6. 动物防疫指定通道建设:对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动物防疫指定通
              道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更新或改造,配备监督执法和信息化装备设施,提升查证
              验物能力,堵截染疫动物,控制流通环节动物疫病传播扩散风险。
                  7. 牧区动物防疫专用设施建设:在牧区县和半牧区县建设牧区动物防疫专

              用设施,解决牧区防疫工作中由于放牧大动物数量多导致的家畜不易保定、免
              疫监测工作难开展等问题,确保免疫、监测、诊断等防控工作有效开展,提高
              动物防疫工作质量和效果。
            (三)强化机制创新

                 理顺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工作机制,健全行政管理、技术支撑和监督执法体
            系,明确各类工作机构职能定位,加强协调配合,增强防治合力。完善农业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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