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0 - 生态环境监测技术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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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固体废物监测研究
三、环境治理和污染控制过程中产生的物质
①烟气、废气净化、除尘处理过程中收集的烟尘、粉尘,如粉煤灰。
②烟气脱硫产生的脱硫石膏和烟气脱硝产生的废脱硝催化剂。
③煤气净化产生的煤焦油。
④冶炼烟气净化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硫酸或盐酸。
⑤废水处理污泥。
⑥废水或废液(包括固体废物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浓
缩液。
⑦水净化处理产生的污泥、废弃物质。
⑧化粪池污泥、厕所粪便。
⑨固体废物焚烧炉产生的飞灰、底渣等灰渣。
⑩堆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残余物质。
绿化和园林管理中清理产生的植物枝叶。
河道、沟渠、湖泊、航道、浴场等水体环境中清理出的漂浮物和疏浚污泥。
烟气、臭气和废水净化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过滤器滤膜等过滤介质。
在污染场地修复、处理过程中,采用以下任何一种方式处置或利用的污
染土壤:填埋、焚烧、水泥窑协同处置;生产砖、瓦等其他建筑材料;作为筑路
材料或者生产筑路材料等。
在其他环境治理过程和污染修复活动中产生的各类物质。
第二节 固体废物样品的采集与制备
一、采样计划
一份适用的固体废物采样计划必须同时能反映出法规的和科学的目的。目的
明确后,可以根据基础统计学的概念和要采集的废物的背景材料及实地勘察情况
着手制定采样计划。根据采样计划,采集的样品应正确地代表废物的总体。
国家环保局对有害废物的管理,要求鉴别并判断固体废物是否为有害(危险)
废物、因而经常、大量的工作是分析其化学性质。在管理有害废物的有关法规的
材料中,附有固体废物有害特性的法规定义、适用的法规阈值,这些在制定采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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