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6 - 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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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风景园林规划各论
公园内的用火场所应设置消防设施,建筑物的消防设施应依据建筑规模进行
设置。
标识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应根据公园的内容和环境特点确定标识的
类型和数量;在公园的主要出入口,应设置公园平面示意图及信息板;在公园内
道路主要出入口和多个道路交叉处,应设置道路导向标志。如公园内道路长距离
无路口或交叉口,宜沿路设置位置标志和导向标志,最大间距不宜大于 150m;
在公园的主要景点、游客服务中心和各类公共设施周边,宜设置位置标志;景点
附近可设科普或文化内容解说信息板;在公园内无障碍设施周边,应设置无障碍
标识可能对人身安全造成影响的区域,应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四、城市公园规划分项设计
城市公园的总体布局应对地形布局、园路系统、植物布局、建筑物布局、设
施布局及工程管线系统等做出综合设计,应结合现状条件和竖向控制,协调公园
功能、设施及景观之间的关系。
(一)地形设计
地形设计应在满足景观塑造、空间组织、雨水控制利用等各项功能要求的条
件下,合理确定场地的起伏变化、水系的功能和形态,并宜园内平衡土方。公园
地形应按照自然安息角设计坡度,当超过土壤的自然安息角时,应采取护坡、固
土或防冲刷的措施。构筑地形应同时考虑园林景观和地表水排放,铺装场地最小
排水坡度应为 0.3%,栽植地表和运动草地最小排水坡度应为 0.5%,草地最小排
水坡度应为 1.0%,游憩绿地适宜坡度宜为 5.0%~20.0%。
水系设计应根据水源和现状地形等条件,确定各类水体的形状和使用要求。
使用要求应包括下列内容:游船码头的位置和航道水深要求;水生植物种植区的
种植范围和水深要求;水体的水量、水位和水流流向:水闸、进出水口、溢流口
及泵房的位置。
(二)园路设计
园路设计应根据公园规模、分区内容、管理需要以及公园周围的市政道路条
件,确定公园出入口位置与规模、园路的路线和分类分级、铺装场地的位置和形
式。通常,园路宜分为主路、次路、支路、小路四级。主路应具有引导游览和方
便游人集散的功能;通行养护管理机械或消防车的园路宽度应与机具、车辆相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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