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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开发与地质环境治理研究
                    Research on Mine Development and Geological Environment Management


            间存在协同作用。一方面微生物可以改变重金属的理化性质,降低重金属活性,
            提高重金属的植物可利用性;另一方面植物可以为土壤微生物提供营养源和氧气,
            促进微生物的生长从而提高重金属的降解。


                五、矿山地质生态环境治理

                (一)土地复垦
                “复垦(Reclamation)”一词来源于国外,在美国,“复垦(Reclamation)”

            是指将已采完矿的土地恢复成管理当局批准使用的采后土地的各种活动(《美国
            联邦法典》),常用来表述为了满足联邦和州政府规程所进行的土地复垦和恢复
            工作。在国内,有学者认为土地复垦是指因自然灾害或者是生产建设活动而损毁
            的土地,进行治理和恢复的活动。1988 年国务院颁布的《土地复垦规定》中将

            土地复垦定义为: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
            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矿区土地复垦是指:按照土地
            利用原理,结合矿山开采后土地破坏特点,对挖损、沉陷、压占土地采取工程、
            技术和生物措施,恢复土地的生产力和矿区生态平衡的活动。经过近 30 年的土

            地复垦,全国土地复垦率已经达到 25% 左右,其中采煤沉陷地复垦面积也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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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万 km 以上,初步形成了以填充与非填充复垦为主要技术手段的稳沉采煤沉
            陷地治理技术。但是就发展情况来看,与发达国家 60%~70% 的土地复垦率相比
            还有较大的差距,不管是复垦的理论研究,还是技术水平的提升都有很大的空间。

                1. 土地平整
                在进行矿山地质灾害区生态恢复的过程当中,土地平整是重要的方法。土地
            平整主要是通过机械设备来恢复开采过程当中造成的坡度,使得土地平整之后,
            让土地更适合机械化的操作。土地平整可以进行后期的农耕复种以及林业恢复。

            首先,开采过程当中的土地恢复,在进行矿山开采的过程当中,可以分段开采,
            也可以通过之前开采的地表剥离物来进行回填,从而形成剥离、开采、回填以及
            再利用的良性循环方式,使得当前矿山开采的理念得到优化。在土地平整的过程
            当中,必须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选择合适的方式,减少土方的开采以及深挖,

            并且保证原有的土地形貌,尊重当地的特征。大多数的矿山地区在长时间开采的
            过程当中会出现大面积的沉陷以及裂缝。尤其是在经过长时间的开采之后会随着
            地表的剧烈震动出现矿区土地格局变化的情况,露天开采的过程当中,地表的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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