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5 - 市政道路及给排水管网工程施工技
P. 115

第二章  城市道路施工技术研究


                   水泥预制块平石为矩形,长 30cm~100cm,宽 7cm~15cm;侧石大多为矩形,
               长 30cm~100cm,高 30cm~35cm,厚 8cm~13cm;只有小半径曲线用特制弧形块。
               城市道路边缘石采用立式,缘石宜高出路面边缘 10cm~20cm。隧道内、重要桥梁、

               道路线形弯曲路段或陡峭路段等处的缘石可高出 25cm~40cm,并应有足够的埋
               深,以保证稳定和行车安全。斜式缘石便于儿童车、轮椅及残疾人通行,而在分
               隔带端头或交叉口的小半径处,缘石宜做成曲线式。另外,考虑无障碍设计,道
               路上人行道出入口多采用牛腿式出入口,平石沿人行道边向前延伸,侧石向下降

               至 1cm~2cm,或侧石向出入口转弯。
                   总之,使人行道的路面要连续无障碍、无高低,便于老、幼行走和童车滚动。
               在道路宽度日益增加、车速加快的情况下,国外常将沿街建筑的门牌号码写在道
               路侧石上,开车人极易识别,减少了许多车辆追尾事故。

                   (二)路缘石施工
                   1. 施工材料
                   (1)水泥
                   水泥应选用强度等级不低于 42.5 级的硅酸盐水泥、矿渣水泥,并应有出厂

               合格证。散装水泥及袋装水泥出厂日期不明或已超过 3 个月,应经复验合格后方
               能使用。已受潮或结块的水泥不得使用。
                   散装水泥应按牌号、批号分仓储存;袋装水泥应按牌号、批号架高堆存离地
               至少30cm,并苫盖,以免混杂和受潮。使用时按出厂日期择先使用。如掺用外加剂,

               应经试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2)砂(细集料)
                   细集料应清洁、坚硬,不得含有团块、片状颗粒,土及云母等有害物质,含
               量不超过总干重的 5%;必要时应过筛清洗。

                   粗砂平均粒径不得小于 0.5mm;中砂平均粒径应为 0.35mm~0.5mm。
                   (3)石料(粗集料)
                   石料中不得含有煤、煤渣、石灰、碎砖或其他杂物;如料堆中的粗颗粒呈分
               离状态时,必须重新混合以符合要求的级配;粗集料最大尺寸不得超过 25mm,

               最好不大于 20mm。
                   (4)拌和水
                   拌和水时一般可饮用的水均可使用。如使用其他水,pH 值应大于 4,硫酸



                                                                                   ·107·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