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5 - 高校声乐教学的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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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音乐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
要根据文化遗产艺术特征,加强其艺术内核的渲染,引导更多社会群体、教育机
构及企业等,能对其形成充分认可,并围绕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商业化
发展,为其保护工作的推进创造更多的良好机遇。然而,当前阶段部分地区音乐
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仅仅是对其传承人的个人能力、从业经历及个人品质
等进行渲染,对于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的解析与研究则相对较少。换言之,
新时期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更倾于对传承人与音乐艺术精神的宣传
与记录。在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方面,则存在传承发展路径单一
及保护工作内在驱动力不足问题。因此,未来阶段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
作的推进,应将工作重心放置于开发传承发展新路径,改变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
产保护的被动局面,对其后续阶段传承发展与保护创造新的环境。
五、音乐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与传承
(一)音乐类非遗数字化的传播现状
“保护”一词,从词义上理解,更多是把一种物质的东西锁起来,藏起来,
遮挡起来,不让其受损。通常意义上的“保护”,在音乐类非遗中的运用非常成
功,但对于其“保护”的模式还需推进与创新。目前音乐类非遗保护工作不能止
步于将其写进教科书,列入非遗名单,更重要的是对保护工作进行梳理、思考,
并结合数字时代的发展需求进行有效传播。在“保护”的传播中,大众的接受、
参与以及互动都是提升传播效果的关键因素,如何让大众乐于接受、参与其中,
都是保护音乐类非遗工作所需思考的重点。
对于非遗领域数字化模式的保护,实质性音乐数字化保护项目的相关研究,
已在国内多家机构着手进行。如浙江大学研究的“楚文化编钟乐舞数字化技术研
究”“民间表演艺术的数字化抢救保护与开发的关键技术研究”“云南斑铜工艺
品数字化辅助设计系统”等多个课题均已启动。而江苏音乐类非遗项目的数字化
工程也逐步在展开和深入。比如江苏省文旅厅官方抖音号“水韵江苏”中的“非
遗 IN 江苏”栏目中陆续更新了 53 集包括昆曲、洪泽湖渔鼓等非遗节目,总播放
量高达 1287 万次,而且网络的关注度还在不断持续攀升,诸如此类的音乐类非
遗“保护”工作均获得了良好的社会反馈,为音乐类非遗工作的进一步拓展增添
了信心。目前,各级党委政府宣传部门、高校以及研究机构应充分利用好一切电
视、网络、短视频以及各类新媒体平台的传播力量,努力创作紧跟时代要求的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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