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1 -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与管理创新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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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问题及其管控



                 一、建筑工程高空作业安全管理的理论基础

                 (一)危险源理论
                 1. 危险源的概念
                 各行各业对危险源的定义是模糊的,根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把危

            险源定义为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健康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其组合,并指出危
            险源由潜在危险性、存在条件和触发因素组成。高层房屋建筑施工以及其他的大
            型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中,安全管理的核心任务就是通过科学的分析手段,对危险
            源进行识别、分析,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最终减少甚至避免安全事故发生保证

            工程顺利完工。
                 2. 危险源的分类
                 危险源种类划分的依据有很多,常用的是依据危险源在事故中产生的作用,
            将危险源划分为两大类:第一类危险源和第二类危险源。

                 (1)第一类危险源
                 按照能量意外释放理论,人们把产生能量意外释放导致人员伤害的物质称
            为第一类危险源,第一类危险源是客观存在的,是事故发生的基本条件。在高层
            房屋建筑工程中导致事故的危险物质比如说车辆、机械设备、材料等等。

                 (2)第二类危险源
                 人们利用能量时,需要采取一定约束措施来限制能量非正常释放,也就是
            限制第一类危险源,约束措施受到破坏或失效,就会使能量处于失控状态,导致
            事故的发生,我们将限制能量非正常释放的约束称为第二类危险源。安全事故的

            发生是二类危险源共同作用的结果,第一类危险源的存在是造成事故的前提,第
            二类危险源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必要条件,因此在事故预防过程中,要加强对第一
            类危险源管理,以及对第二类危险源采取防范措施。
                 (3)第三类危险源

                 第三类危险源是存在在于第一、二危险源背后的影响因素,是指不符合安
            全的组织因素,包括组织程序、组织文化、规则、制度等等。第一类危险源是事
            故发生的客观条件,第二类危险源会导致能量的非正常释放,第三类危险源强调
            了事故发生背后的管理因素,三者形成一个整体、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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