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7 - 如何通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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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社会化生产组织 | 163



               或劳动成果均被此社会化生产组织内的一部分成员个体之群体合作性或“社
               会性”地共同生产或产生,从而有关之生产活动也自然且本质地为某种“集

               体性”之生产活动。
                   第二个后果或效果为:与资本市场及其雇佣式生产组织,特别是资本主
               义之私营企业内部的所有制形态为“私有制”相比,由“共产态”所构成之

               社会化生产组织内部的所有制形态为显著或突出的“公有制”。我们将在下
               一章全面而深入地探讨“共产态”群体在社会化生产组织中自发形成“公有制”

               形态的过程和机制。
                   作为对此社会化生产组织之最为重要之基本特征的概要性论述之深化,
               我们对社会化生产组织之与其内部之泛化性联系的分布情况有关之内部结构

               作如下两点备注。
                   其一,在社会化生产组织中,随着有关之作为“共产态”之成员个体之“社

               会地位”或“社会等级”逐渐提升,有关之作为“共产态”之成员个体间的
               泛化性联系会逐渐增强,或在有关之作为“共产态”之成员个体间之联系中

               所“混杂”的泛化性联系成分会逐渐增多。
                   特别地,与资本市场及其雇佣式生产组织,特别是资本主义之私营企业

               通常具有“无等级”或“少等级”的“扁平性”相比,在社会化生产组织中
               存在显著之多层次的“等级制”体系:如本著作第四章所论的,“社会等级”
               或“社会地位”正来源于道德价值判断体系之对社会成员之“恒久能力”或

               不良“品质”的感知和识别,从而越发高级亦即其所具备之“恒久能力”越
               多或越强的“共产态”个体会被道德价值判断体系赋予越好或越高之评价或

               评判,进而具有越高之“社会等级”或“社会地位”--- 故而在依道德价值
               判断体系对有关之“共产态”个体的“恒久能力”之感知而识别而构建而成

               的社会化生产组织中,将自然存在显著之多层次的“等级制”体系。
                   进一步地,鉴于道德价值判断体系对于越发高级之“共产态”个体会产

               生越好或越高之评价或评判,从而越发高级之“共产态”个体会依此种道德
               价值判断体系之作用而在互相间形成越多或越强之泛化性联系,同时也会进
               一步依我们将在下一章详尽论述的经济机制而形成对应于对组织之所产物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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