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3 - 如何通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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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公有制与私有制之分化 | 189
场之雇佣式生产组织、亦即资本主义之私营企业中之企业家和高级雇主个体
依“恒久能力”之发挥而产生剩余价值的具体形式要远更加多样。我们将在
此小节之第二部分分析和归纳社会化生产组织中之作为“共产态”的成员个
体依“恒久能力”之发挥而产生剩余价值的具体形式。
7.1.1 资本市场中的恒久能力与剩余价值
我们首先探讨任一资本市场之雇佣式生产组织、亦即资本主义之私营企
业所产生之剩余价值与此企业之成员个体,特别地作为此企业之“掌控者”
的企业家和高级雇主个体之“恒久能力”之关系。进而我们也将探讨资本市
场之雇佣式生产组织、亦即资本主义之私营企业中之企业家和高级雇主个体
依“恒久能力”之发挥而进行创新或创业活动并进而产生剩余价值的具体形式。
假定每一个或至少绝大多数资本市场之雇佣式生产组织、亦即资本主
义之私营企业均本质对应着一个企业家或高级雇主个体或由后者所“掌
控”。在资本市场中,作为某个资本市场之雇佣式生产组织、亦即资本主
义之私营企业之“掌控者”的企业家或高级雇主个体主要按照他作为“资
本”之所有者的身份行事。特别地,其具体的行事之过程可以被抽象地归纳
为 M-C-M'--- 这里 M' 之数量需要显著的大于 M 之数量,而这个过程中
所增加的货币、亦即 M' 和 M 之数量之差额,就是剩余价值。进一步地,资
本市场及其雇佣式生产组织中的企业家或高级雇主个体所不断进行的由上述
M-C-M' 所代表之活动 --- 亦即由企业家或高级雇主个体所“掌控”的资
本市场之雇佣式生产组织、亦即资本主义之私营企业的运营及产生“利润”
之过程,本质即为由企业家或高级雇主个体之在“市场”之环境中所构建的
某种具有“可盈利”性之生产模式的运行过程。而此种企业家或高级雇主个
体之构建此种具有“可盈利”性之生产模式的具体过程本质即为企业家或高
级雇主个体依“恒久能力”之发挥而在“市场”之环境中所进行的通常意义
上之创新或创业活动。
如第五章所论的,在理想之情形下,资本市场之雇佣式生产组织、亦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