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05 - 如何通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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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注释及参考文献 | 391
或资本,其可选择不进行任何工作而仅依靠其所拥有之资产或资本生活。但
是,在此种情形下,其本质即为闲置之雇员或劳动者个体或雇佣劳动力,故
而我们在此所作之论述依然对其适用。
2,此图景实际上与现实中之劳动市场的非完全竞争性部分地重合。
3,如下为对属于普罗大众之范畴的社会成员个体之定义:此种个体即
为既不显著的具备任何“恒久能力”也不显著的具备任何第Ⅰ型或第Ⅱ型不
良“品质”的社会成员个体。根据某种常理或常识,在任一既非高度发达也
未采取任何有效之控制人口素质之措施的文明社会中,大多数或绝大多数社
会成员个体均应为属于普罗大众之范畴的社会成员个体。
4,如上一小节已经有所论及而下一小节将论述的,国有企业可自然地
在其底层对接或容纳资本市场及其雇佣式生产组织。故而倘若一国有企业之
底层之组织结构被完全地市场化,我们可将此企业之底层之组织完全地归入
全社会中的资本市场。据此,消除现实之资本市场中的不自愿失业将在本质
上等价于保证全社会中的全体非“共产态”个体的充分就业。
5,参考文献:凯恩斯《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
此著作率先考虑了与消除不自愿失业或保证充分就业有关之宏观调控措
施,故而与此课题有一定之相关性。
6,此有效意指此小节前文所论的政府对全社会中的资本市场之干预之
有效性。
7,依此种较初级之社会化生产组织所进行之社会化生产的具体形式及
内容,此种组织将自然地表现为涉及各种不同之产业或行业的国有企业。
8,当然,在此种情形下,有关国有企业之底层之组织将由作为雇员或
劳动者个体的非“共产态”个体所构成,并且将自然地属于全社会中的资本
市场,而其中的雇员或劳动者个体也自然地属于全社会中的资本市场中的雇
员或劳动者之群体。
9,如上一条注释所指出的,全社会中的资本市场包含此国有企业之底
层之组织。
10,实际上,对国有企业之此种“核心或主要之组织”有如下内蕴定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