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9 - 地质灾害勘查与环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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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地质灾害与环境治理



               意识相对较差。没有意识到环保在推动项目的长期发展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企
               业没有加强对环境保护的宣传和教育,领导对环境保护的观念不够重视,在项目
               的具体建设中盲目追求项目的进度;只注重经济效益而忽视环保,造成工程处置

               环境不规范,从而引发各种危险。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不
               够,使得环境保护工作在具体实施中有很大的局限性。
                   (四)环保设备配备不到位
                   从实际情况来看,当前在矿山地质灾害方面,环保设施的引进和完善工作还

               不够充分,与我国提出的绿色环保战略发展思路存在着较大的差距。首先,环境
               设施投资不规范,没有按照项目的规模进行投资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造成了
               严重的环境污染。同时,在环境保护设施方面,没有做到科学合理的报价,没有
               充分考虑到成本因素 ;预算评估相对较为保守,致使有关的采购与引入工作在

               实施过程中受到了很大的阻力。

                   二、矿山地质灾害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原则

                   (一)协调性

                   高效开展矿山地质灾害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首先要坚持协调性原则,即
               要使社会、经济以及生态环境的发展保持一种稳定的、和谐的关系。就过去矿山
               地质灾害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的情况来看,存在过分关注矿区建设状况或过分
               重视恢复生态环境的问题,忽视了二者的有机融合,导致实际工作出现严重偏颇,

               不能达到应有的效果。所以,在恢复治理工作中,必须要按照协调的原则,将经
               济、社会以及生态环境发展的现实需要相融合,从而实现对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
               作效率和质量的提升,为采矿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二)生态性

                   在矿山地质灾害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的开展过程中,为确保工作的有效性,
               还要以环境保护理念为指导,坚持生态性的原则,落实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在修
               复治理的工作实践中,结合矿山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加大自然环境工
               程的建设力度,将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增强动植物种类的多样化,保

               持矿山生态环境的生物多样性,持续推进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三)服务性
                   保障生态环境质量和矿产资源开发的安全性,提升矿产资源的利用率是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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