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0 - 地质灾害勘查与环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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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ological Hazard Exploration and Environmental Governance
             地质灾害勘查与环境治理


             治理矿山地质灾害生态环境的主要目的,所以,服务性也是矿山地质灾害生态环
             境恢复治理工作开展的重要原则之一。在服务性原则的基础上,对恢复治理方案
             和计划进行优化完善。开展高质量的前期调查准备工作,引导工作人员增强自身

             的服务意识,为后续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质量效率的提升以及治理目标的实现
             奠定坚实基础。

                 三、矿山地质灾害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对策


                 (一)土地复垦方式
                  在确定了土地复垦方法后,必须对其水文地质状况进行全面的分析,从而为
             今后的复垦工作指明了方向。通过实际分析,我国矿山地质灾害的生态修复与治
             理,基本满足了土地复垦的要求,但具体选择了农业、园艺和牧业;对于哪些类

             型的复垦,如林业,需要进行前期的论证,也就是对矿山地质灾害地区的土地复
             垦方向的适宜性评估。土地复垦的适宜性评估需要大量的数据支持和理论论证。
             这一问题可以用 AHP 模式来科学地评估。
                  首先,对矿区地质灾害区进行了土地评价,将其分为几个可比性和差异性的

             单元,从而凸显其在土地利用上的差异性和相似性。从矿区水文地质情况出发,
             以土地、地貌、植被、土地利用状况为评价单元,结合矿山地质灾害的类型和水
             文地质破坏形态,建立了三个评价单元,并按适宜性、限制因素、复垦潜力、水
             肥状况;具有良好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基本适宜类型,地质条件一般,具

             有较大的生态修复和治理难度,但整体的损害程度较低;可以采取比较复杂的复
             垦技术和方法,但是复垦技术要经过科学论证,复垦方式要科学、合理,否则会
             造成水土流失;不适宜类型,水文地质灾害严重,土地复垦潜力低、质地差;地
             形复杂,生态修复和治理困难,对农业生产的制约程度较高,效益和效益不成比

             例。在此基础上,根据生态修复治理用地评估单元划分的结果,选择了适宜的评
             价因素,并对各因素进行了赋值。见表 6-1。

                                    表 6-1 土地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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