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7 - 畜牧兽医技术创新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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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动物传染病及畜牧兽医



              屠宰检疫规程,相关检疫部门应按这些规程实施检疫工作,督促基层人员自觉配
              合检疫部门进行检疫工作,从源头处置不符合检疫要求的动物及其相关制品,避
              免其在市场上的流通,降低动物传染病的传播概率。动物及其相关制品若想在市

              面上进行流通,应依法到相关检疫部门进行申请,在获得合法的检疫证明后才可
              进行流通。产地检疫对动物及其制品进行前端防疫工作可督促养殖户自身积极开
              展防疫工作,维持良好的生产养殖安全。屠宰检疫是把控防疫的最后一关,应严

              格按照“不宰杀未经检疫的动物,不售卖未经检疫的动物”的要求来执行防疫工
              作,达到促使从事动物及其制品的经营者自主申报产地检疫的目的。
                  (三)做好易感动物的饲养管理工作

                  规模化的养殖场应该采取全进全出的饲养管理模式,该模式有利于饲养人员
              对圈舍进行卫生清洁,做好卫生防控工作。当养殖场需要引入新的动物时,养殖
              场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提交检疫申请,在经检疫部门检疫合格后方能将引入的动
              物安置在养殖场内隔离。养殖场的建设应科学合理,隔离场所的地址应远离主要

              的饲养圈舍,并且远离饲料、器具、药品等存放的房间。饲养过程中应合理安排
              养殖密度,避免过高的饲养密度压缩动物的生存空间,对动物身体造成不利影响。

              此外,应尽可能地按照动物的性别、生长发育阶段等因素将动物安置在不同的圈
              舍,保证动物的健康成长才能拥有更强的抵抗病原感染的身体。此外,减少易感
              动物数量的最有效方式即为疫苗接种。动物在接种相关疫苗后,体内会产生相应
              抗体,当再次被相同的病原感染时,机体会快速启动免疫应答,杀灭病原,保证

              机体的健康。动物注射疫苗后通常能获得数月或者数年的保护期,相比之下比卫
              生防疫的效果更好,且执行起来更简单高效。对绝大多数的动物接种疫苗后均能

              起到不错的疫情预防效果,在动物中进行大规模接种疫苗后,也能对某些未接种
              疫苗的易感动物产生保护作用,降低对应传染病的发病概率。例如,某些偏远地
              区散户养殖的动物无法进行疫苗接种,但大部分该地区的动物接种了疫苗致使传
              染病无法进行传播,间接保护了未接种疫苗动物的健康。强制免疫接种是中国动

              物疫病防控政策中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强制免疫措施的实行,中国爆发急性疫
              情的情况愈发减少。一类动物疫病按照《动物防疫法》要求必须强制实行免疫,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督促该政策的落实,饲养人员有依法履行一类动物疫病强制
              免疫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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