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9 - 建筑结构设计理论及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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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结构抗震概念设计  ◆



              等以及发震断裂带上可能发生地表错位的部位。在建筑场地选址时,任何情况下
              均不得在抗震危险地段上建造可能引起人员伤亡或较大经济损失的建筑物。汶川
              地震中,山区的建筑震害较为明显,局部修订增加一些原则性规定。对于危险地
              段,强调“严禁建造甲、乙类的建筑,不应建造丙类的建筑”。

                  在研究断层场地的震害规律时,把断层划分为发震断层(或称活动断层)和
              非发震断层(或称非活动断层)。所谓发震断层是指现代活动强烈、能释放弹性
              应变、能产生地震的断层。地壳内存在大量断层,但是能产生强震的断层仅是其
              中一小部分,其余的统称为非发震断层,在地震作用下一般也不会发生新的错动。

                  当强烈地震时,发震断裂带附近地表在地震时可能产生新的错动,将释放巨
              大能量,引起地震动,使建筑物遭受较大的破坏,属于地震危险地段。断层两侧
              的相对错动,可能出露于地表,形成地表断裂。1976 年唐山地震,在震区内,
              一条东北走向的地表断裂,长 8km,水平错动达 1.45m。由此可见,在发震断层

              附近地表的建筑物将会遭到严重破坏甚至倒塌,显然这种地震危险性在工程场址
              选择时是必须加以考虑的。如图 4-3 所示为地震后汶川县映秀镇的航拍照片。映
              秀镇处于龙门山中央主断裂带之上,是此次地震的震中位置,其地震影响烈度高
              达 11 度,区域范围内的房屋建筑遭受毁灭性破坏。






















                                      图 4-3 地震后映秀航拍照片

                  国内通海 7.7 级地震(1970 年)、海城 7.3 级地震(1975 年)和唐山 7.8 级

              地震(1976 年)的震害调查资料表明,有相当数量的非活动断层对建筑震害的
              影响并不明显,位于非活动断裂带上的房屋建筑,与断裂带外的房屋建筑,在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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