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4 - 建筑结构设计理论及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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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Research on Architectural Structural Design
建筑结构设计理论及实践研究
三、房屋高度的选择
一般而言,房屋越高,所受到的地震力和倾覆力矩越大,破坏的可能性也就
越大。各种结构体系都有它最佳的适用高度,不同结构体系的最大建筑高度的规
定综合考虑了结构的抗震性能、经济和使用合理、地基条件、震害经验以及抗震
设计经验等因素。表 4-4 给出了中国抗震设计规范中对钢筋混凝土结构最大建筑
高度的范围。对于建造在Ⅲ、Ⅳ类场地的房屋、装配整体式房屋、具有框支层的
剪力墙结构以及非常不规则的结构应适当降低高度。
表 4-4 钢筋混凝土房屋适用的最大高度(m)
烈度
结构类型
6 7 8(0.2g) 8(0.3g) 9
框架 60 50 40 35 24
框架—抗震墙 130 120 100 80 50
抗震墙 140 120 100 80 60
部分框支抗震墙 120 100 80 50 不应采用
框架—核心筒 150 130 100 90 70
筒中筒 180 150 120 100 80
板柱—抗震墙 80 70 55 40 不应采用
注:①房屋高度指室外地面到主要屋面板板顶的高度(不包括局部突出屋顶部分)。
②框架—核心简结构指周边稀柱框架与核心简组成的结构。
③部分框支抗震墙结构指首层或底部两层框支抗震墙结构,不包括仅个别框支墙的情况。
④表中框架结构,不包括异形柱框架。
⑤板柱一抗震墙结构指板柱、框架和抗震墙组成抗侧力体系的结构。
⑥乙类建筑可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适用的最大高度。
⑦超过表内高度的房屋,应进行专门研究和论证,采取有效的加强措施。
表 4-5 给出了钢结构的最大建筑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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