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3 - 建筑结构设计理论及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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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建筑结构抗震性能化设计 ◆
表 5-2 抗震性能目标“A”预期达到的震后性能状况
地震烈度水准 多遇地震 设防烈度地震 预估的罕遇地震
性能水准 1 1 2
基本完好 ~ 轻微
宏观损坏程度 完好、无损坏 完好、无损坏
损坏
震后 普通竖向构件 无损坏 无损坏 无损坏
性能 损坏部位 关键构件 无损坏 无损坏 无损坏
状况 耗能构件 无损坏 无损坏 轻微损坏
一般不需修理即 一般不需修理即可 稍加修理即可继
继续使用的可能性
可继续使用 继续使用 续使用
性能目标 B:小震下满足性能水准 1 的要求,中震下满足性能水准 2 的要求。
大震下满足性能水准 3 的要求;部分结构构件损坏;其高度不需专门限制,重要
部位的不规则性限制可比现行标准的要求放宽,见表 5-3。
表 5-3 抗震性能目标“B”预期达到的震后性能状况
地震烈度水准 多遇地震 设防烈度地震 预估的罕遇地震
性能水准 1 2 3
基本完好 ~
宏观损坏程度 完好、无损坏 轻度损坏
轻微损坏
普通竖向构件 无损坏 无损坏 轻度损坏
震后
性能 损坏部位 关键构件 无损坏 无损坏 轻度损坏
状况 耗能构件 无损坏 轻微损坏 轻微损坏、部分
中度损坏
一般不需修理即 稍加修理即可继续 一般修理后才可
继续使用的可能性
可继续使用 使用 继续使用
性能目标 C:小震下满足性能水准 1 的要求,中震下满足性能水准 3 的要求,
大震下满足性能水准 4 的要求;结构中等破坏,其高度可适当超过 JGJ 3—2010《高
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B 级高度的规定,某些不规则性限制可有所放宽,
见表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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