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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与环境污染防治研究
                 Research on Ecological Environment Monitoring Technology and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
               教育科研、配套设施用地比重较低,这些都是用地政策和产业政策不协调造成的决策
               不全面所致。此外,政策间协调性不强,法规之间联系存在断裂。在防治原则、措施

               及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上差别不大,貌似具有针对性,但缺乏政策之间的协调则导致
               园区环境问题无法得到整体解决。总体来说,政策体系不够健全完善。
                   其次,在政策结构方面,从分析结果来看,园区环境治理政策偏向于命令—控制

               型,其次是经济—激励型,而自愿型政策较少。这与中国整体的环境政策演变历程相
               符。而命令—控制型政策的实施和园区各种治理模式匹配不是一一对应。由于中国园
               区存在不同治理模式,大多在环保工作中使用命令—控制型环境治理政策,弱化了参
               与主体的积极性,导致管制成本过高而绩效低下,缺乏园区内自主治理的氛围。同时,
               在政策的细分结构中,过于偏重于宏观性的政策治理,例如规划、理念、计划等,而

               忽视了园区作为地区性经济聚集区的特性。对于“园区管委会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园
               区自主制定的政策与国家或省区市制定政策之间的协调性”等问题没有提及。这就造
               成了在园区的实际治理过程中,诸如“产城矛盾”就无法在园区内部解决,也无法与

               当地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联动。
                   最后,在政策工具的实际应用方面,许多政策都设计了“指标体系”这一治理工
               具。在分析中发现所设置的指标作为目标导向,与园区发展过程、园区内的产业发展
               过程等结合不够,即使提及治理方面的考核也大都是定性考察,更没有重要性的排序。
               事实上,大部分环境政策还是针对末端控制并以指令性方式主导,这就无法解决一类

               污染物排放过程中,可能转化为新的污染物问题。另外,在污染物的限制方面,只是
               对工艺过程的最终产物进行治理,而没有管控工艺过程中的中间产物或副产物。即使
               在经济—激励型的政策工具使用上,也存在类型单一,缺乏替代政府进行环境资源交

               易的市场组织者和中介的机构。重视园区内对企业的环保激励和补偿无可厚非,但将
               激励和补偿作为治理的常规手段,往往容易忽视园区自身特点和产业结构相对应的环
               保标准的设置,造成“千园一面”,没有突出园区本身的特色,究其原因还是治理没
               有结合过程的现实情况而展开。毕竟园区的利益相关方较多,环境问题的出现很可能
               是综合性实际因素作用的结果。因此,过于依赖目标考核,即使最后得出了分数,也

               不能确定究竟是哪个环节造成的影响,这也导致无法给后续治理提供实际改进性建议。
                   (二)工业园区政策的优化路径及对策
                   通过对园区政策的特点分析,本研究提出四方面园区政策的优化途径,以提高园

               区未来生态环境治理的有效性。
                   第一,构建园区统一的环境治理平台。为避免政出多门造成的治理成本过高,同
               时面临大大小小园区遍地开花的情况,建议设立专门统一的园区治理部门,例如国家
               发展改革委等宏观机构,作为统筹政策的制定主体,将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工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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