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6 - 水资源利用与水务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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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Water Resources Utilization and Water Affairs Management
                水资源利用与水务管理研究


            供了比较充分的数据来支持其宽度的界定。最后,将几个物种的安全格局叠加整
            合,判定生物保护安全格局。
                4. 水文化服务红线

                水文化服务红线包括对水文化遗产和游憩等功能的保护。水文化遗产保护及
            游憩安全格局判定方法相似,由水文化遗产点及连接它们的线形要素构成,适宜
            采用水平生态过程评价方法。首先,将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以及风景名胜等游憩资
            源点作为文化遗产或游憩安全格局分析的“源”。其次,根据景观阻力面以及各

            类景观距水文化遗产点或游憩资源点的距离,进行文化遗产或游憩廊道的适宜性
            分析。最后,整合遗产点和廊道网络体系,构建不同水平的水文化安全格局。
                (三)水生态空间红线落地的原则和标准
                1. 划定的原则

                系统性原则:水生态空间红线划定是一项系统工程,应在不同区域范围内,
            根据保护对象的功能与类型分别划定,通过叠加分析综合形成水生态空间红线。
                协调性原则:水生态空间红线划定应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划、土
            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蓝线等区划、规划相协调,共同形成合力,增强生态保护

            效果。要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当前监管能力相适应,预留适当的发展空间和环
            境容量空间,合理确定生态功能红线的面积规模。
                强制性原则:水生态空间红线一旦划定,必须实行严格管理。牢固树立生态
            保护红线的观念,制定和执行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与管理措施,做到不越雷池一

            步,否则就应该受到惩罚。
                动态性原则:水生态空间红线划定之后并非永久不变,红线面积可随生态保
            护能力增强和国土空间优化适当增加。当红线边界和阈值受外界环境的变迁而发
            生变化时,应当适时进行调整从而确保基本生态功能供给。

                2. 划定标准
                底线水生态安全格局作为水生态空间红线划定的基础,其空间辨识标准也就
            成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核心标准。在具体红线落地过程中,主要包括山体、各
            类廊道和水体及其缓冲区,以及重要的板块边界。

                第一,河湖缓冲区宽度标准,这类标准线在许多规划中都有提到,但是本研
            究确定的依据是从河流廊道、湖体具体承载的生态功能出发,结合已有研究和水
            文模拟结果,确定的缓冲区宽度线,例如,研究已经明确在滨河、滨湖一定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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