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 - 环境保护与环境监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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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环境监测




                 6. 环境保护的其他标准
                 如仪器设备标准、环境管理办法、产品标准等以及其他需要统一协调的技术
             规范,作出统一规定。

                 截至“十二五”末期,国家已经累计发布环保标准共 1941 项,其中含现行
             标准 1697 项,废止标准 244 项,环境质量标准 16 项,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
             161 项,环境监测类标准 1001 项,管理规范类标准 481 项,环境基础类标准 38 项,
             通过备案的地方环保标准 148 项。这些环境标准覆盖了大气、水质、土壤、噪声、

             辐射、固体废物、农药等领域。已开展了环境质量周报和日报、污染源监测、污
             染事故应急监测、污染物总量控制监测、污染源解析监测、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效
             果监测等,监测的污染因子达百余种。同时,还理顺了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之间
             的关系,促进了地方环保标准的快速发展。

                 为了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国家还专门出台了“环境”类专用标准编号,比如:
             GHZB——国家环境质量标准;GWPB——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GWKB——国
             家污染物控制标准;HJ——国家环境保护部标准;HJ/T——国家生态环境部推荐
             标准。这些新标准编号的推出,可以使我国的环境标准系列进一步系统化、科学

             化,更有利于环境标准系列的建设和发展,有利于环境管理和环境法治的强化。

                 四、环境监测的管理

                 环境监测管理是环境监测工作全过程的管理。它是以环境监测质量、效率为

             中心对环境监测系统整体进行的科学管理。环境监测管理的具体内容包括:监测
             标准的管理、监测点位的管理、采样技术的管理、样品贮运保存管理、监测方法
             的管理、监测质量管理、监测综合管理和监测网络管理等。总的可归纳为:监测
             技术的管理、监测计划管理、监测网络管理和环境监督管理。

                 环境监测管理的内容很多,核心内容是环境监测质量保证。由于“一个错误
             的数据比没有更坏”,监测质量保证是非常重要的。
                 环境监测对象成分复杂,时间、空间量级上分布广泛,且随机多变,不易测
             定。特别是在区域性、国际性大规模的环境调查中,常需要在同一时间内,由许

             多实验室同时参加、同步测定。这就要求各实验室从采样到结果所提供的数据具
             有规定的准确性和可比性,才能作出正确的结论。环境监测结果是由环境监测过
             程中各个环节的质量予以保证的,因此必须加强环境监测实验室、监测人员和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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