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9 - 生态环境监测与林业生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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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
态环境研究目的构成一个标准系列。如果标准系列是紊乱的,则无法对比综合。
一个合理的评价标准应该与研究区域的经济、文化结构及资源条件相互匹配和协
调,在现实的基础上这个标准是可以实现的。大气环境质量评价标准应该使用
GB3095—82《大气环境质量标准》中规定的浓度限值,水环境质量评价标准应
该使用 GB3838—8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8978—8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TJ20—7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T335—79《渔业水质标准》、TJ24—79《农
田灌溉水质标准》、GB3097—82《海水水质标准》规定的浓度限值,土壤环境
质量评价标准一般采用土壤本底值,也有的采用对照点土壤中污染物的含量作为
评价标准 GB3096—82,《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地方标准等,在没有标准
的情况下,只好借用、套用近似的标准或参考其他国家的标准。这也是易造成评
价结果失真的原因。
(二)环境质量评价的常用方法
环境质量评价分为单个环境要素单个污染物评价,单要素综合评价和区域环
境质量综合评价。评价的方法很多,这里重点介绍中国常用的评价方法。
1. 指数法
污染物在环境中监测值与标准值的比,称为该污染物的环境质量指数,见式:
C
P = C i
i
式中:P ——为 i 污染物的环境质量指数; 0 i
i
C ——为 i 污染物的监测值;
i
C ——为 i 污染物的环境质量标准值。
i0
环境质量指数的物理意义是i 污染物超过环境质量标准的倍数。
(1)单要素环境质量指数
单要素环境质量指数有两种表示方法:
①指数和法:用各种污染物的环境质量指数之和表示该种环境要素的环境质
量指数,见下式:
n ∑
P = n P i
= i 1
其物理意义是该环境要素中污染物浓度超过环境质量标准倍数的总和,反映
环境污染的程度的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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