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5 - 生态林业建设中林业技术推广与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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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林业经营管理
为单位来进行经营,这种经营模式的规模一般比较小。目前,在中国的林业经营
模式中,单户经营所占的比例非常高,在 80% 以上,很多地区都是以这种林业
经营模式为主,大部分农户也都表明更容易接受单户经营模式。单户林业经营模
式主要以家庭为主,这也决定了单户经营模式的特点和优势,由于其以家庭为主,
所以不需要国家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进行过多管理,所以能够有效减少制度约束,
并且所有的收益都是农户自身所得,这也大大激发了农户林业经营的积极性和热
情。一个家庭内部的成员往往不存在利益的分歧,所以这种经营模式的要素主体
权益非常和谐统一。家庭成员拥有林业资源的所有权,所有的资源和资本均归家
庭所有,同时家庭成员也是林业的劳动者,这样就能够将劳动、资本和林业所得
的收益有效结合在一起,让农民能够积极投入到林业经营中。但是,这种经营模
式具有细碎化的特点,并且规模丧失,不利于林区的规模化发展。森林资源不仅
具有一般的财产特点,还有自然属性和社会经济属性,这一点也充分说明林业效
益具有外部性,林业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让林地碎片化,不能促进林业
的规模化发展,从中国林业的发展角度来看这是非常不利的。另外,农户有自身
的经营兴趣和经营想法,不同林业农户坚持自己的兴趣和想法导致相互之间很难
协调,这样管理起来也非常不便,大大增加了管理成本。
四、多种经营形式分析
(一)乡村林场
延续型的乡村林场,亦沿袭了传统林场经营形式。将盈利作为主导,私人与
个体不可以随意主动地开发,只有通过国家行政规划,才可以进行采伐。这样能
够具有固定经济来源,还能拉动林场所处地域的经济发展。并需要为当地乡村提
供公共性福利。这类林场具有经济实力,山林还未被分到个体户的经营,与当地
人能够较为和谐地相处。另外,延续型的乡村林场实施的是林场承包责任制经营,
具有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权利。
(二)合作社经营
合作社经营包括联户型的乡村林场,以及一村一场式的合作型林场。联户型
的乡村林场就是将林场分到个体户手中。农民投入自己的劳动、技术和资金,联
合进行林场生产活动。这样经营形式规模适中,具有一定的经营能力,能够取得
较好经济效益,以经营果木为主。联合后由农民进行规划。一村一场式的合作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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