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5 - 生态林业建设中林业技术推广与应用
P. 185

第六章 林业经营管理



             为单位来进行经营,这种经营模式的规模一般比较小。目前,在中国的林业经营
             模式中,单户经营所占的比例非常高,在 80% 以上,很多地区都是以这种林业
             经营模式为主,大部分农户也都表明更容易接受单户经营模式。单户林业经营模

             式主要以家庭为主,这也决定了单户经营模式的特点和优势,由于其以家庭为主,
             所以不需要国家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进行过多管理,所以能够有效减少制度约束,
             并且所有的收益都是农户自身所得,这也大大激发了农户林业经营的积极性和热
             情。一个家庭内部的成员往往不存在利益的分歧,所以这种经营模式的要素主体

             权益非常和谐统一。家庭成员拥有林业资源的所有权,所有的资源和资本均归家
             庭所有,同时家庭成员也是林业的劳动者,这样就能够将劳动、资本和林业所得
             的收益有效结合在一起,让农民能够积极投入到林业经营中。但是,这种经营模
             式具有细碎化的特点,并且规模丧失,不利于林区的规模化发展。森林资源不仅

             具有一般的财产特点,还有自然属性和社会经济属性,这一点也充分说明林业效
             益具有外部性,林业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让林地碎片化,不能促进林业
             的规模化发展,从中国林业的发展角度来看这是非常不利的。另外,农户有自身
             的经营兴趣和经营想法,不同林业农户坚持自己的兴趣和想法导致相互之间很难

             协调,这样管理起来也非常不便,大大增加了管理成本。

                 四、多种经营形式分析

                 (一)乡村林场

                 延续型的乡村林场,亦沿袭了传统林场经营形式。将盈利作为主导,私人与
             个体不可以随意主动地开发,只有通过国家行政规划,才可以进行采伐。这样能
             够具有固定经济来源,还能拉动林场所处地域的经济发展。并需要为当地乡村提
             供公共性福利。这类林场具有经济实力,山林还未被分到个体户的经营,与当地

             人能够较为和谐地相处。另外,延续型的乡村林场实施的是林场承包责任制经营,
             具有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权利。
                 (二)合作社经营
                 合作社经营包括联户型的乡村林场,以及一村一场式的合作型林场。联户型

             的乡村林场就是将林场分到个体户手中。农民投入自己的劳动、技术和资金,联
             合进行林场生产活动。这样经营形式规模适中,具有一定的经营能力,能够取得
             较好经济效益,以经营果木为主。联合后由农民进行规划。一村一场式的合作型



                                                                                    175
   180   181   182   183   184   185   186   187   188   189   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