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5 - 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理论与实践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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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化创意产业新时代的发展与价值
在2014年,网络公司收购的文化企业中,至少有1600亿元的资金投向了这个行
业。以上的数据表明,今后的文化创意产业将以网络为主要平台,其经营方式
将会发生巨大变化。对网民来说,影视、戏剧、文学、动漫、游戏等不同领域的
跨界发展已经是司空见惯。“互联网+传统文化创意产业”是一种新型的经营方
式,它将在不断的创新和融合中,使行业的价值最大化。
(三)文化创意行业营销模式的变革
网络公司正以迅猛的速度向文化行业渗透,而在大数据时代,网络+文化创
意产业的发展模式也必然会发生变化。在大数据时代,企业要积极利用互联网技
术和电商进行广泛的合作,建立和完善网上交易平台,实现线上和线下的双向协
作。同时,公司要顺应时代潮流,加速营销手段的多元化,充分运用游戏营销、
精准营销、SNS营销等新营销战略,完善营销网络。以游戏营销为例,游戏营销
就是把游戏化的思维模式应用到企业的市场营销中,以游戏的形式来吸引顾客的
注意力,这样的营销手段可以提高产品的市场推广效率,从而达到市场营销的
目的。
(四)探索一种新型的文化金融融资方式
企业的融资问题是每个行业都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因此,要想继续发展,
就必须拓宽融资渠道。在网络平台上,各种新型的融资方式如众筹、股权投资等
都在不断涌现。清科集团《2014年中国众筹模式上半年运行统计分析报告》显
示,在中国,在2014年上半年,共有1423宗融资案例和1.88亿元的融资案例。其
中,共有430宗股权众筹活动,筹资1.56亿元。现在,网络巨头们也在大踏步地
进入众筹领域。例如,阿里巴巴于今年3月26日正式启动“娱乐宝”,进军文化
和电影的众筹业务;百度财经于4月28日推出“众筹”频道,正式进军影视作品
的众筹领域。根据世界银行公布的一份众筹报告,2014年被誉为中国众筹的年
份,中国将成为世界上最大的众筹市场,其规模有望突破500亿美元。
(五)网络的负面效应
在大数据时代,网络使用者的个人信息变得更加透明,同时也会使使用者的
个人隐私受到侵害。现在,人们对于在互联网上出售诸如浏览记录、购物记录之
类的数据或者使用这些数据来与公司进行有目的的协作,存在着一种矛盾的观
点。一方面,目标化的营销可以让用户方便地获得所需的资讯,减少用户的浏览
搜寻时间。但是,另一方面,消费者却觉得把自己的行为和爱好透露给商业,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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