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1 - 生态经济背景下农业种植技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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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农业推广



               能有效开展工作的推广服务领域,政府部门逐渐从中退出,私人部门推广服务的
               提供者不断增加,填补了许多服务空白。

                   1. 联邦一级部门
                   鉴于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相对重要性下降,政府的预算压力和农业推广服务
               市场化趋势,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很少介入直接的农业推广服务。但联邦政府的一
               些机构,如联邦科工组织通过参与到合作研究中心、联邦气象局通过提供天气预
               报、澳大利亚小麦局和澳大利亚肉类和家畜委员会通过市场管理等为农民提供农

               业推广科技和市场信息等服务。联邦政府通过“研发公司”和“合作研究中心”
               模式,加强了联邦政府和涉农企业等对农业科研和推广的投入。研发公司是澳大
               利亚独特的机构设置形式,政府机构通过资助需求导向型与研发公司的优先发展
               相一致且同时有助于提高其责任心的研究与推广项目,提高农业科研和推广的有

               效性和针对性。政府机构鼓励私人部门更多地参与到研究和推广项目,并积极为
               它们研究的产品寻找市场化开发合作伙伴。研发公司通过市场化运作和利用国家
               协调将研究与推广相结合,可以减少重复性工作、降低成本、克服机构变动诱发
               的问题。

                   合作研究中心是由政府、研究机构和企业共同投入,由来自大学、公共和企
               业的研究人员合作研究源于行业需求的项目,并负责科研成果应用和市场化的合
               资企业。尽管合作研究中心是研究导向的,其项目却具有推广的成分,甚至有一
               些还将技术推广工作作为其优先考虑的领域,如技术推广在葡萄种植合作研究中

               心是一个高度优先事项。涉农的合作研究中心有利于农业科研供给方和需求方的
               有机结合,涉农企业的投入和参与以及科研部门参与企业技术人才培养有助于提
               高农业科技成果研发效率和转化率。
                   2. 州一级部门

                   为了更相关、更高效、更有针对性提供推广服务,澳大利亚州一级部门对现
               有农业推广系统进行了调整,与新西兰和荷兰的公共推广私有化不同,虽然它们
               在传统推广领域的推广服务减少,但仍然是主要的参与方之一,部分政府推广机
               构逐渐转变成推广服务提供者的协调方。公共部门调整过程中所做的策略更改包

               括区域化、实施“投资方一购买方一提供方”模式、成本回收机制等。在一些州
               人力和资源从城市或都市区转移到农村,这就是所谓的区域化。如新南威尔士州
               根据农业发展需要设立了 9 个农业科研和推广中心,这些中心与当地联邦科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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