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02 - 高职英语口语大赛辅导及教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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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toring and Teaching Innovation for Vocational English Speaking Competition
高职英语口语大赛辅导及教学创新
4.承办院校应制定开放赛场和体验区的人员疏导方案。
5.竞赛期间,承办院校须在赛场管理的关键岗位增派力量,建立安全管理
日志。
6.赛项可根据需要配置安检设备对进入赛场的人员进行安检。
(二)生活条件
1.竞赛期间,原则上由赛项执委会统一安排参赛选手和领队的食宿。承办
院校须尊重少数民族的信仰、习俗及文化,根据国家相关的民族政策,安排好少
数民族参赛选手和领队的饮食起居。
2.竞赛期间安排的住宿地应具有宾馆 / 住宿经营许可资质。
3.赛项执委会和承办院校须保证竞赛期间所有相关人员的交通安全。
(三)组队责任
1.各参赛队须为参赛选手购买竞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各参赛队须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对所有参赛选手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四)应急处理
若竞赛期间发生意外,发现者应第一时间报告赛项执委会,同时采取措施避
免事态扩大。赛项执委会应立即启动预案予以解决并上报大赛组委会。赛项出现
重大安全问题可以停赛,是否停赛由赛项执委会决定。事后,赛项执委会应向大
赛组委会报告详细情况。
十一、成绩评定
成绩评定必须在公开、公平、公正、独立、透明的条件下进行,考虑赛项安
全,赛项最终得分按百分制计算。阐述赛项评分标准和评分方式。评分标准须与
竞赛内容、赛项模块保持一致,明确赛项模块中需要考核的知识点、技能点,及
相应得分点,做到科学、合理、全面、详细;评分方式包括裁判员人数(含加密
裁判)和组成条件要求、裁判评分方法、成绩产生方法、成绩审核方法、成绩公
布方法等。
(一)裁判人员资质
裁判员的选聘严格遵照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相关制度规定,在赛项开赛
前由大赛执委会办公室从裁判库中随机抽取赛项执行裁判。本赛项拟设裁判长 1
名,裁判 15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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