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8 - 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检验及评价
P. 148
Safety Technical inspection and Evaluation of Lifting Machinery and Equipment
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检验及评价
第六,吊载接近或达到额定值或起吊危险物品时,吊运前应认真检查制动器,
并采取小高度、短行程试吊,确认没有问题后再吊运。
第七,起重机各部位、吊载及辅助用具与输电线的最小距离应满足安全要求。
第八,有下述情况时司机不应操作:起重机结构或零部件(如吊钩、钢丝绳、
制动器、安全防护装置等)有影响安全的缺陷和损伤;吊物超载或有超载可能,
吊物质量不清;吊物被埋置或冻结在地下、被其他物体挤压;吊物捆绑不牢,或
吊挂不稳,被吊重物棱角与吊索之间未加衬垫;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作业场
地昏暗,看不清场地和吊物情况或指挥信号;物品歪斜。
第九,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控制器置零,关闭总电源。重新工作前,
应先检查起重机工作是否正常,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正常操作。
第十,有主、副两套起升机构的,不允许同时利用主、副钩工作(设计允许
的专用起重除外)。
第十一,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每台起重机都不得超载。吊
运过程中应保持钢丝绳垂直,保持运行同步。吊运时,有关负责人员和安全技术
人员应在场指导。
第十二,露天作业的轨道起重机,当风力大干 6 级时,应停止作业;当工作
结束时,应锚定起重机。
(三)司索工安全操作技术
第一,准备吊具,对吊物的质量和质心估计要准确,如果是目测估算,应增
大 20% 来选择吊具。对吊具要进行认真的安全检查,如果是旧吊具则应根据实
际情况降级使用,严禁使用已报废的吊具。
第二,捆绑吊物,对吊物进行必要的归类、清理和检查,吊物不能被其他物
体挤压,被埋或被冻的物体要完全挖出。要切断与周围管线的一切联系,防止造
成超载。清除吊物表面或空腔内的杂物,将可移动的零件锁紧或捆牢,形状或尺
寸不同的物品不经特殊捆绑不得混吊,防止坠落伤人。吊物捆扎部位的毛刺要打
磨平滑,尖棱利角应加垫物,防止起吊吃力后损坏吊具;表面光滑的吊物应采取
措施防止起吊后吊具滑动或吊物滑脱。
第三,吊运大而重的物体应加诱导绳,诱导绳长应能使司索工既可握住绳头,
同时又能避开吊物正下方,以便发生意外时司索工可利用该绳控制吊物。
第四,吊钩要位于被吊物质心的正上方,不准斜拉吊钩,防止提升后吊物翻
1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