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4 - 数字赋能非遗文化传承路径创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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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Innovative Path of Digital Empowerment for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nheritance
             数字赋能非遗文化传承路径创新研究


             模式化运用,但是对于乡村非遗资源及其开发利用方面的研究稍显薄弱。此外,
             乡村非遗数字化保护,还应当考虑到可能存在的数据安全隐患和风险,这将是一
             个不小的挑战。

                 (二)新时代乡村非遗数字化保护的探索
                  新时代,各地在合理范围内开发利用乡村非遗资源,不断推动乡村非遗保护
             工作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第一,乡村非遗保护整体态势良好。从种类来看,乡村非遗有着类型繁多、

             形式多样、重点突出、特色鲜明、自然地理色彩浓郁的文化特质,内容涵盖民歌、
             小调、土中医、祖传地契、民谣、古村落遗址、红色资源遗址、特色饮食、民间
             舞蹈,等等。这些非遗积淀着乡村的特殊历史传统,散发着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的
             迷人魅力,被越来越多的人所熟知。为了更好地保护乡村非遗资源,各级文化部

             门各司其职,积极遴选出具有多重价值的项目进行申报,力求多维度展现乡村非
             遗的独特价值、时代内涵和精神魅力。
                  第二,乡村非遗数字化分类保护有的放矢。乡村的非遗数字化保护并非“一
             视同仁”“眉毛胡子一把抓”,而是随着乡村非遗抢救性保护工作不断深入,乡

             村非遗资源的分布状况、存续情况,逐步走进人们视野。为更好地加强乡村非遗
             数字化保护工作,针对乡村非遗资源的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特征,采取了“因地
             制宜”“因类制宜”的有力、有效措施,特别是自身要求技艺等级高、应用价值
             突出的乡村非遗资源,采取了顺应市场需求,以生产研发促保护的策略,经济价

             值与社会成效“双向奔赴”。
                  第三,乡村非遗数字化保护法治保障有效。乡村非遗数字化保护工作的行稳
             致远,离不开非遗保护制度作为支撑,建立健全非遗相关保护制度,完善相关法
             律法规,为乡村非遗保护和抢救工作提供了根本保证。相关部门印发“非遗保护

             工作的意见”“非遗法办法”等地方性非遗法规,标志着乡村非遗数字化保护工
             作进入了法治化保护的新阶段。
                  第四,大批乡村非遗数字化保护人才得到培育。持续有力的财政支持和专项
             资金投入好比“强心针”和“定心丸”,在解决乡村非遗传承人生活“后顾之忧”

             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这是确保他们能够专心从事非遗传习、讲授、研究工作的
             基础条件。尽管这方面在推动乡村非遗数字化保护方面取得了重要作用,但乡村
             非遗数字化保护还停留在仅仅运用现代影像技术对非遗文献、图片、音频、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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