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1 -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理论与实践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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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
系建设工作。其中超过 100 多项对水利工程和水利组织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剩下
的则具有建议性。这 120 多项标准还可以分为工程管理标准、技术标准和综合标
准三大类。目前,强制性的标准在我国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作用较大,推荐性
和建议性的标准则以辅助手段发挥效果。在水利工程建设标准中,有 30 多项是
水利设施的安装标准,近 10 项的验收标准、验收标准在水利工程建设标准中所
占的比例较低。总体上而言,我国水利工程技术与管理标准体系还有许多不足之
处,比例结构还不够合理,这种标准的内容也不够完善和全面,需要在后期执行
过程中不断地丰富和完善,确保我国水利工程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水利工程管理技术标准存在的问题
1. 管理技术标准体制不合理
在我国,水利工程的实际建设工作中所需遵循的管理技术标准大多为强制性
的,而推荐性的标准则起辅助作用。由于时代的影响,大多数应该以自愿自主方
式遵循的标准,被相关的部门用强制的手段督促水利组织遵循。由于我国水利工
程相关的管理工作和法律法规建设不到位,使得一些原本应该被强制执行的标准,
反而以自愿推荐的方式存在,出现颠倒的现象。我国水利工程管理技术标准中强
制性的标准占据了绝大部分比例,很难满足新时代下世贸组织对我国水利工程建
设的新标准,核心要求给我国水利工程管理技术工作的推进,带来了一定的阻碍
作用。
2. 标准体系不够健全
在我国已有的水利工程管理技术标准中,缺乏对水库大坝管理标准相关规范,
也缺乏小型水库建设活动的规范条例。得到地方工作和水闸管理方面标准缺乏,
管理力度不足,环境管理,安全管理以及防洪管理等方面的强制性标准极少,标
准体系不健全,不完善。且多数的标准均颁布于 20 世纪 90 年代末能够根据新时
代和世贸组织对世界各国水利工程建设标准的新要求做出调整,使得我国现行的
水利工程建设工作难与时代相适应。
3. 强制性的标准条文具有很大的局限性
我国水利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设置于 20 世纪 90 年代。该条文虽然对水
利工程在建设过程中的安全和环境问题作出了一定的规范,对水利工程建设质量
方面的规定较少,且大多数内容与我国当前的水利工程建设情况和我国的法律法
规要求不尽吻合,强制性较弱。特别条文内容不完整,无法满足我国水利工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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