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8 - 大数据时代信息安全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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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信息安全及保护
Information Security and Protection in the Era of Big Data
(1)加快相关国际法立法步伐
针对立法进程缓慢的问题,加快网络安全的国际立法和制定相关国际法律
标准的步伐。既然网络空间的运行者、使用者都是现实社会的人,那么它理应与
现实社会一样,受到法律的管理与约束,需要制定相关行为准则和治理规则,与
参与者的利益相互协调和适应,从而维护网络安全和公平正义。坚持走法制化道
路,用法律手段维护健康的网络空间势在必行。当前多极化的趋势使得全球互联
网治理格局也在发生急剧变化,多边共同商定国际网络安全法律标准是一个有益
的方案。
制定和实施网络安全国际法标准的必要前提和保障是加强政府、国际机构、
互联网公司、技术界、民间组织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使国际社会在面对的共同风
险挑战上形成更大更多的共识。近些年来,中国出台的一系列合作战略、准则
等,以全人类利益为落脚点,积极为共建国际网络安全法律准则贡献力量,特别
是《网络空间国际合作战略》的出版和实施,标志着中国正走在世界前列,为世
界提供制定全球网络安全国际法准则问题上的参考。金砖五国在厦门举办会议,
发布《厦门宣言》,一致认同遵守联合国相关法律,在此基础之上,制定国际法
律,联合打击网络空间的犯罪行为。其目的是建立和完善互联网法律法规,推动
国际社会在治理网络安全问题时的“无法可以”向“有法可依”的转变,促进网
络社会的安全有序发展。
(2)明确相关立法标准
首先,要以共同利益为导向来确定相关立法标准。在沟通协商的基础上寻
求共识,求同存异,以共同的利益诉求为导向制定各国均认可的法律。同时,要
确保法律能顺利实施,体现立法的效果。中国外交部与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
布的《网络空间国际合作战略》,倡导各国在网络空间的合作应坚持“和平、主
权、共治、普惠”。相信这些基本原则的坚持也有利于共同法律的制定。其次,
拒绝双重标准。在相关法律标准的制定中,不能实行双重标准,只顾自己的利
益,不管他国死活。发达国家往往利用自身的权力优势将本国意志强加给发展中
国家。以美国为典型代表,在对制定法律打击网络恐怖主义的问题上,基本没有
考虑别国的利益,只根据本国的利益来阻碍明确的法律的制定。比如,美国本身
是受恐怖主义影响较大的国家,在应对网络恐怖主义问题时,自然也是毫不手
软、坚决打击。其同盟国遭遇网络恐怖主义的袭击时,则协同盟国遏制网络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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