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3 - 港口与航道工程管理与实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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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港口与航道工程安全管理 ◆
通道,再疏散材料。疏散后的材料应堆放在风向安全的地方,通道不得堵塞,
并由工作人员负责保管。
第二节 港口与航道工程安全作业
一、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
(一)危险源
危险源是可能导致人身伤害、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
况的组合的风险因素和有害因素。危险因素强调突发性和瞬时性因素,有害
因素强调一定时期内的慢性和累积性残疾。危险源是安全控制的主要对象,
因此有人将其称为危险控制或安全风险控制。
在实际生活和生产过程中,危险源以不同的形式存在,危险源引发的事
故,可归因于能量的意外释放或有害物质的泄漏。根据危险源在事故发生和
发展中的作用,危险源分为两类,即第一类和第二类危险源。
1. 第一危险源
意外释放的能量可能产生的载体或危险物质是第一危险源。例如,“炸药”
是可以产生能量的物质,“压力容器”是具有能量的载体。能量或危险物质
的意外释放是事故发生的物理本质,通常将产生能量的能量源或具有能量的
能量载体作为第一危险源处理。
2. 第二危险源
制约、能源限制和危险物质措施失控的各种不稳定因素被称为第二危险
源(如“电缆绝缘层”“脚手架”“起重机绳索”等)。为了在生产、生活
中利用能源,人们制造了各种机械设备,使能源按照人们的意图在系统中流
动、转换,为人类服务。这些设备设施可以看作是限制能源的工具。正常情
况下,生产过程中的能量或危险物质受到限制或限制,不会发生意外释放,
不会发生事故。但是,如果限制这些约束或能源或危险物质的措施被破坏或
失效(故障),就会发生事故。第二危险源包括人的不稳定行为、物的不稳
定状态和不良环境条件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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