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9 - 港口与航道工程管理与实务研究
P. 229
第七章 港口与航道工程安全管理 ◆
护技术安全措施。
⑥外地技术主管的账户应当交给有关人员采取技术安全措施。
(二)安全注意事项
①为在水上工作的人员提供安全的衣服,以及严格禁止酒后服用。
②船舶必须设置明确的信号和标志。
③根据海事部门的安全要求,正在建造中的船只须设置所需的工作区或
警戒区及标志。
④正在建造的船舶配备了高效的通信设备、细心的听力、与过往船舶的
主动通信以及安全保障。
⑤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防止违反管理和操作规程。
⑥如遇强风及大雾则停止作业。
⑦水上平台坚固可靠,有标记和灯塔以及必要的救援和灭火设备。
七、潜水作业
(一)一般要求
①在进行潜水作业时,应遵守国家潜水作业规则。
②作业必须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组织严密、法律规范”的原则进行,
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③对行动的控制应由国家海事管理局负责。
④雇员必须领取特别工作证、就业证。
⑤潜水作业组要设计安全管理系统和维修人员职责,每个班都准确填写
日志。
⑥潜水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由有关立法机关定期检查。
(二)安全注意事项
①大通风潜水组应由在基地外工作的专业人员组成,具备同时工作的
能力。
②作业前需熟悉水深、流速、水质、水文、现场地质情况,仔细填写日志。
③必须制定水下工作方案和应急安全措施。
④工作时,工作船须悬挂信号旗,夜间工作安装信号灯,并有足够的照明。
⑤在同一工作级别工作时,超过一组潜水员应注意检查信号绳和空气管
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