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9 - 港口与航道工程管理与实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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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港口与航道工程安全管理  ◆



               护技术安全措施。
                   ⑥外地技术主管的账户应当交给有关人员采取技术安全措施。
                   (二)安全注意事项

                   ①为在水上工作的人员提供安全的衣服,以及严格禁止酒后服用。
                   ②船舶必须设置明确的信号和标志。
                   ③根据海事部门的安全要求,正在建造中的船只须设置所需的工作区或

               警戒区及标志。
                   ④正在建造的船舶配备了高效的通信设备、细心的听力、与过往船舶的

               主动通信以及安全保障。
                   ⑤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防止违反管理和操作规程。
                   ⑥如遇强风及大雾则停止作业。
                   ⑦水上平台坚固可靠,有标记和灯塔以及必要的救援和灭火设备。

                   七、潜水作业

                   (一)一般要求

                   ①在进行潜水作业时,应遵守国家潜水作业规则。
                   ②作业必须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组织严密、法律规范”的原则进行,

               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③对行动的控制应由国家海事管理局负责。
                   ④雇员必须领取特别工作证、就业证。

                   ⑤潜水作业组要设计安全管理系统和维修人员职责,每个班都准确填写
               日志。
                   ⑥潜水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由有关立法机关定期检查。

                   (二)安全注意事项
                   ①大通风潜水组应由在基地外工作的专业人员组成,具备同时工作的
               能力。

                   ②作业前需熟悉水深、流速、水质、水文、现场地质情况,仔细填写日志。
                   ③必须制定水下工作方案和应急安全措施。
                   ④工作时,工作船须悬挂信号旗,夜间工作安装信号灯,并有足够的照明。

                   ⑤在同一工作级别工作时,超过一组潜水员应注意检查信号绳和空气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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