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5 - 环境监测与污染治理研究
P. 115

第四章  生态环境监测



             点、96 个区域监测站点、16 个背景监测站点组成的国家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网。
             建成由 2767 个国控地表水水质监测断面组成的国家地表水质量监测网络,其中
             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以下简称国考断面)1940 个,入海控制断面 195 个,趋

             势科研断面 717 个,跨界断面 956 个。已建设 1881 个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
             站,并全面联网运行。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共建成近 8 万个土
             壤环境监测点位,覆盖全国 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
             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其中,生态环境部按照“说清现状、兼顾风险”的目

             标,分别布设了 2481 个背景点、20006 个基础点、16393 个风险监控点;建成
             了由 63 个生态状况地面监测站,以及环境一号 A/B/C 卫星和高分五号卫星组网
             组成的卫星遥感和地面监测相结合、全国与典型区域相结合的国家生态质量监测
             网络。

                 2.体制机制初步理顺
                 “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部门积极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要求,持续深化生
             态环境监测改革,初步理顺统一生态环境监测评估职能,将海洋、地下水、入河
             (海)排污口、水功能区、农业面源、温室气体等要素纳入全国生态环境监测体

             系通盘谋划。全面完成国家空气和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推动实施市县
             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至省级,有效保证环境监测与评价的独立、客观、公
             正。全面放开生态环境监测市场,在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全面参与企业自行监测、
             在线监控设施运维、环保验收监测等活动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政府购买监测服

             务,鼓励社会监测机构参与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手工监测采样测试、质量控制
             抽测抽查等工作,形成多元化监测服务供给格局。
                 3.服务效能日益凸显
                 近年来,生态环境监测在考核评价、生态补偿、监管执法、风险防范、公共

             服务等方面的支撑服务效能日益凸显。一是强化城市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
             与考核支撑,定期开展城市空气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及达标情况分析,为污染
             防治行动计划提供数据支持。二是开展全国生态状况监测与评价,支撑全国 818
             个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评价与考核,评价结果作为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参考

             依据,累计对 400 余个县域实施转移支付奖惩。三是不断完善环境空气污染预警
             体系,区域重污染过程预报准确率接近 100%,编制全国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并
             建立分析系统,为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污染溯源解析、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重



                                                                                 ·103·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