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8 - 书法艺术的发展与创新
P. 168

书法艺术的发展与创新
                   The Development and Innovation of Calligraphy Art

                “气”即气韵,谢赫在《古画品录》中谈及气韵,首谈艺术表现中的“气韵
            生动”,作为艺术创作中的丰肌秀骨,其引申出作品韵律感的流动。气韵作为书
            法艺术中审美第一准则,从书法批评角度探究气韵与书家艺术风貌的联系,可以

            发现各家创作因节奏的差异性即呈现风格上的特征差异,气韵走向决定着作品风
            格差异,也体现出作品的节奏感与生命气息。
                “骨”与“肉”两者均着眼于笔法,“骨”则为骨力、筋骨;“肉”即
            点画之肥瘦,代表线条的力量感。王僧虔在《笔意赞》中提到:“骨丰肉润,

            入妙通灵”。米芾也于《海岳名言》中提及:“字要骨骼,肉须裹筋,筋须藏
            肉。”“骨”与“肉”两者互为辩证关系,以单字形式而言,书法审美标准无
            绝对化,长短肥瘦各具其意,所以笔画的审美特征并非单独评判的。“骨”与
            “肉”两者既支撑着章幅中的骨骼框架也体现了字体结构特征形式,与意识形态

            息息相关,相辅相成,方可达到骨丰肉润的成书之效。
                “血”指墨色,苏轼首次提及的墨法理论是构成书法基本要素的重要条件。
            无论是书论中涉及的:“吾平生嗜好,独好佳笔墨。”还是其题跋中墨法地过多
            次记载,作为最基本的书法媒介材料,也是书法艺术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

                宗白华先生在《美学散步》中指出:“中国的书法是节奏化了的自然,表
            达着深一层的生命形象的构思,成为反映生命的艺术。”“神”与“气”代指艺
            术精神合称为“意”;“骨”与“肉”表现艺术形式称为“形”;以宏观的艺术
            创作角度分析,“意”与“形”的相辅相成,五种要素方可系统的组建书法艺

            术存在形态的创生条件,正如唐代评论家张怀瓘所言:“筋骨以立形,神情以润
            色。”;从书法审美角度来谈:苏轼之说“神、气、骨、肉、血”是对笔墨关系
            的高度总结,基于书法作品而言,作为艺术表现的载体,书法创作本为一场艺术
            生命的塑造,而五种表现形式的统一化走向能主导艺术创作中的价值定位。

                2.书法作品中的意蕴与法度
                “道子,画圣也,出新意于法度之内,寄妙理于豪放之外,盖所谓游刃余
            地、运斤成风者耶。”纵观苏轼生平艺术创作,早期取法于“二王”,兼学徐
            浩,“遂”字方长而有逸气;中期师法颜真卿,历经人生浮沉,字体形式随之扁

            平化发展,取横势而生古朴、醇厚的艺术之感;晚期转师李北海,这一时期的偏
            执之感与欹斜之势尤为明显,也正是独到的艺术形式,体现其游离于“法度”与
            “新意”之间的艺术灵韵。客观地审视苏轼的书学理论,其对世俗“唯古唯法”



            ·160·
   163   164   165   166   167   168   169   170   171   172   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