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7 - 书法艺术的发展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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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新媒体环境下书法的传播



             他们是否注意到这个标志,这个标志意味着他们即将迈上不同的书法发展之路。
             路标上写着:“原作往左,复制向右”。千百年来,原作的意义对艺术而言其重
             要性似乎是不言而喻的,但是这个问题到了今天却已需要被拿出来重新讨论。最

             早深刻探讨原作与复制对于艺术而言有何意义的人是法兰克福学派的著名学者瓦
             尔特·本雅明。他在《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作品》一书中提到,“即使是最完美
             的复制品也总是少了一样东西:那就是艺术作品的此时此地——独一无二地现身
             于它所在之地——就是这独一的存在,且唯有这独一的存在,决定了它的整个历

             史。”他认为机械复制手段将使艺术作品失去“灵韵”。当然,本雅明所指的艺
             术作品原件应该不包括音乐、文学等使用记谱代理的书写模式生产的艺术原件。
             这些原件的审美意义存在于作品的形式介质上而非质料介质,是否原作并不对审
             美意义产生影响,原作本身只是记录和传播符号形式的载体而已。与记谱代理的

             生产模式不同,书法原作的生产模式是亲笔书写,这种模式导致原作在复制之后
             会改变其审美意义,失去其文本媒介的原真性。这决定了书法作为一种视觉艺术
             而言天然具有排斥技术复制的特性。书法作品历来有着膜拜真迹的价值传统,复
             制品与原件之间有着毋庸置疑的天然差别,而这种差别是条永不可跨越的鸿沟。

                 如果说本雅明著文之时还意在指出复制品对原作价值的影响,那么今天的
             艺术作品面临的已经是几乎连原件都已不再的问题了。它们被人类使用机械制作
             出来,诞生的同时就意味着复制。例如某书的封面装帧应用了书法字样作为书名
             题写,但它作为一份电子设计作品,就算被出版印刷万份,任意取出两份都一模

             一样,从表面到实质毫无差别,完全可以相互替换——原件的概念就此消失了。
             这种情形正是前文所说的:实用设计型的书法发展路径,它本质上对机械复制乃
             至整个新媒体时代所惯用的一切科技手段都是兼容的,甚至是同构的。相反地,
             艺术探索型的书法艺术正在试图抵抗这种复制趋向。尽管我们不应该否认新媒体

             的传播能力不断提高使得传媒复制品对原作传播的替代效果正在大大增强。但无
             论是传统的还是现代的书法艺术探索,艺术家们都在努力遏制和防止其作品存在
             任何被原封不动地进行复制的可能性。就像一场音乐会,无论你有多好的音响设
             备可以让你在家里播放那些乐曲的录制品,音乐家还是会奉劝你还是亲自去音乐

             厅聆听他的演奏,因为在场的效果是唯一的、独特的、不可复制的,将给你带来
             非同一般的听觉盛宴。你肯定也相信这一点,这也是为什么维也纳金色大厅永远
             不会因为艺术传媒的发展而门庭冷落。同样地,亲自去看一场书法表演,或在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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