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 - 新闻播音主持的语言表达艺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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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播音主持的语言表达艺术研究



                  “有偿新闻”的危害是严重的,它严重地败坏了新闻工作者的形象,助长了新闻行
               业的不正之风,影响了新闻报道的客观性、真实性、权威性,破坏了广播电视的导向职
               能,误导受众,甚至贻害社会。
                   原广播电影电视部于 1995 年 5 月 11 日发布了《关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禁止“有
               偿新闻”的若干规定》中列举了如下搞“有偿新闻”的行为:
                  (1) 收受礼金、有价证券以及可能影响公正报道的礼品及按规定应上缴的礼品。
                  (2) 参加被采访单位、个人安排的在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公共娱乐场所的
               娱乐活动。
                  (3) 利用发布新闻报道谋求外单位住房、房屋装修、制作家具、安装电话、配备
               BP 机、旅游邀请以及占用交通工具。

                  (4) 利用工作之便在外单位兼职取酬。
                  (5) 向被采访单位提出为个人或亲友谋私利提供便利条件。
                  (6) 到被采访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承付的票据。
                  (7) 向被采访单位、个人索取钱物。
                  (8) 以单位的名义牟取私利。
                   这个规定对违纪的行为规定依据其所得数额大小和情节的轻重分别给予不同的行政
               处分。
                   认真维护新闻播音主持专业人员的公众形象,严禁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主持行为。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2002 年 11 月 22 日颁布的《播音员主持人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

               定:“未经单位同意,播音员主持人不得参与拍摄电影、电视剧、商业广告,不得担任
               非本单位主办的节目、晚会的主持人,不得担任非公益性形象代表。”当然,除了上述纪
               律以外,我们还要遵守关于播音员、节目主持人管理、培养、使用等方面的各项规定。
                   四、尊重受众


                   受众是语言传播活动的终点。我们在话筒前和镜头前的所有活动的目的是“以理醒
               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我们的目的就是要影响受众,从这个意义上说“一切
               为了受众”是有道理的。而要达到上述目的,尊重受众是前提。尊重受众是实现“全心
               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起点。
                  “尊重受众”应该如何落实到我们的语言传播实践中呢?我们认为:
                  (一) 坚持礼貌原则是底线

                   这是人际交往的最起码原则。在节目中,新闻播音主持专业人员不得讲有损于受众
               和嘉宾人格尊严的话,比如在一些“竞猜类”的节目中,因听众或观众没有答出问题,
               有的主持人会随口说出“你真笨,你浪费了我的时间,也浪费了大家的时间”等。在一
               些有现场观众和听众的节目中,主持人为活跃气氛,常会开一些玩笑,但要注意不要以

               嘉宾或受众的缺憾之处或尴尬之事作为玩笑的由头或对象,从而伤害别人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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