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3 - 新闻播音主持的语言表达艺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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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新闻播音主持创作概述



                用的普通话。”普通话作为唯一的标准,规范着各行各业的人员。在 2000 年 10 月 31 日
                由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中更是
                明确地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以普通话为基本播音用语。……以普通话为工作语言
                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和影视话剧演员、教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
                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而新闻播音主持工作者更是在全社会推广普通话的典
                范。因此,在我们的创作中,有声语言必须规范。语音、语法、修辞、语调……都应该
                按照普通话的要求,而不应该追求方言俚语 (当然方言节目除外)。但是,讲普通话的
                标准只是规范意识的基础而已。作为一个特殊的专业,新闻播音主持的规范意识有其特
                定的内涵,所以,在现实当中许多普通话达到一级甲等的人并不一定适宜进入到新闻播
                音主持工作的行列中来。

                   “非说不可”的状态是规范意识的基础。广播电视有声语言的样式和样态是丰富多
                彩的,但是,各种样式和样态的共同基础是“非说不可”。“非说不可”是一种个人的
                感受、经验、信仰、情感与党性意识、喉舌意识、责任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意识
                等等相融合的产物,是一种急切地想要表达的、强烈的、不可遏止的内心创作冲动。
               “非说不可”状态是广播电视有声语言进入创作的起点和基础,是规范意识的基础。
                   “创造美”是规范意识的方向。广播电视当中规范的有声语言已经超越了地域的狭
                隘,剔除了日常语言的芜杂,摒弃了市井语言的粗俗,脱离了人际交流语言的浅白,应
                该进入到有声语言的审美层面。这应该是规范意识的方向。它可能不是有声语言的现
                实,但它一定是有声语言的“应有现实”,也一定会成为现实。“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精神生活的需求肯定会越来越高,广大受众
                对有声语言所特有的美的追求、内心吁求一定会越来越强烈。在“信息共享”“认知共
                识”“愉悦共鸣”的基础上,广大受众一定会要求有声语言的“美感共享”。
                   (二) 精品意识

                    在创作之前要精心地准备。就是要为话筒前和镜头前的创作进行精心的准备,深入
                到生产和生活的一线去,积累不同的感受;就是要认真、踏实地锤炼自己的语言功力:
                观察力、理解力、感受力、表达力、感染力、回馈力等能力,为有声语言的创作进行扎
                实而有效的准备。
                    在创作之中,一定要精益求精。有声语言创作的立意要新,思路要清晰,材料选择
                要恰当。创作主体要在全局在胸的前提下,对创作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都要精心自理。
                    规范意识是精品意识的保证,而精品意识是规范意识的深化。

                     四、“三贴近”意识: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是新世纪新阶段加强和改进宣传思想工作的重
                要突破口,是宣传思想工作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的根本实现途径,是

                宣传思想战线必须长期坚持的工作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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