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 - 测绘新技术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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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测绘理论与技术方法研究
(四)基础测绘的管理
基础测绘实行“统一规划、统筹协调、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管理制度。
基础测绘成果包括全国性基础测绘成果和地区性基础测绘成果,两者所表示
基础地理信息的详细程度不同,服务对象也有所区别。中国地域辽阔,国土面积
大,基础测绘工作内容多,覆盖面广,投资大,基础测绘不可能都由中央政府包
揽。按照各级政府财权与事权体制一致的原则,实行基础测绘分级管理是十分必
要的。特别是 1995 年国家划分了中央和地方对基础测绘的职责权限,1997 年将
基础测绘按照分级管理的模式正式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2001 年
财政部印发了《基础测绘经费管理办法》,确立了基础测绘分级投入的体制。
目前,中国的基础测绘分级管理主要包括以下三级:
1. 国家级基础测绘
主要包括建立全国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一、二等平面、高程控制网
的建立和复测,进行基础航空摄影,获取基础地理信息的遥感资料,测制和更新
1 ∶ 2.5 万、1 ∶ 5 万、1 ∶ 10 万、1 ∶ 25 万、1 ∶ 50 万、1 ∶ 100 万的基本比
例尺地图、影像图和数字化产品,建立、更新国家基础地理信息系统。
2. 省级基础测绘
主要包括国家三、四等平面和高程控制网的建立和复测;国家 1 ∶ 5000、
1 ∶ 10000 基本比例尺地形图的测制和更新;本辖区内的区域性基础地理信息系
统的建立和更新。
3. 市、县级基础测绘
主要包括平面和高程控制网的加密和复测;国家 1 ∶ 500、1 ∶ 1000、1 ∶ 2000
基本比例尺地形图的测制和更新;本辖区内的区域性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的建立和
更新。
(五)基础测绘的内容
1. 建立全国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
全国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是各类测绘活动的基础。中国的测绘基准和
测绘系统在规模、精度和统一性方面都居于世界先进行列。由于需要不断精化、
完善、复测,因此,建立和维护全国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
(1)测绘基准
由国家设立的、全国统一采用的大地基准、高程基准、深度基准和重力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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