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7 - 生态环境保护与环境监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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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与生态环境监测




             排放量等于化学需氧量产生量,减去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和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
             厂生活化学需氧量去除量。实际核算时,设区的市中,可能出现生活化学需氧量

             排放量为负值,或排放量小于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和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生活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与未处理生活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之和的情况。生活化学

             需氧量为负值的问题容易被发现,而生活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小于城镇生活污水处
             理厂和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生活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与未处理生活废水中化学需

             氧量排放量之和的问题容易被忽视,环境统计业务系统中也没有嵌入相应的逻辑
             审核指标。移动源污染物排放量核算也存在问题。移动源比较复杂,在某一地区

             注册的车辆可能会在域外行驶。有的地区相当一部分载货汽车常年不在注册地营
             运,其产生的污染物也就不能排放到注册地。因此,如果只以机动车保有量来核

             算某一地区的移动源污染物排放量,那么结果可能与实际情况差别较大。


                 四、环境统计应用策略

                (一)逐步扩大统计范围

                 从国家层面,开展乡村生活、厨房排放油烟、烟民抽烟等未纳入统计范围的

             污染源研究,测算污染源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根据上述污染源污染物排放量占
             现有环境统计中污染物排放量的比重,适时扩大环境统计范围。

                (二)增加统计指标
                 增加设计生产时间指标以直观地观察到企业的总体生产情况。增加设计产能

             指标以反映企业生产活动水平。增加削减能力指标以掌握企业污染物削减能力。
             增加排放能力指标以大致预期企业未来最大污染物排放量。增加排放浓度指标以

             为精细化环境管理提供依据。增加区域污染物排放能力指标以反映一个区域的
             污染物排放能力。增加生活水污染物排放量与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和产业集聚区

             污水处理厂生活水污染物排放量关系的审核指标以审核生活水污染物排放量的合
             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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