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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地质灾害与环境治理
第二节 矿山生态复垦
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能力的不断提升,为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在矿业经济
持续发展的同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凸显出诸多问题:开采面积较大,占用大面积
的农业用地,导致周边农作物产量下降,破坏了原有的生态平衡;生产管理粗放,环境治
理落后,对原有地形地貌、地下水以及周围环境造成较为严重的破坏。鉴于此,矿山企业
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优化土地复垦方法,积极创建绿色生态型矿区。
一、矿山开采的破坏性分析
(一)生态环境的破坏
在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往往伴随诸多伴生资源,无形中破坏了原有的生态平衡。部
分单位开采操作不够科学、规范,引发了一系列生态平衡破坏问题。例如,在煤矿资源开
采过程中,一些含硫化物的矿产会伴随开采出来,长时间与空气接触,发生氧化反应,生
成二氧化硫气体和重金属溶解物。经过大气循环和渗透,矿区地下水和空气中都含重金属
和二氧化硫,致使当地容易形成酸雨和地下水污染,使当地的生态平衡受到前所未有的破
坏。当地农民使用地下水浇灌农作物,会使重金属严重留存在农作物体内,在食物链的不
断循环过程中,人们或动物体内留存的重金属日益累加,导致重金属中毒。
(二)地形地貌的破坏
当前的矿产资源开采工作大多留存于地表,在开采过程中难免会对地表环境造成污染
和破坏,给周边环境带来负面影响。矿区土壤稳定性的破坏,会对植被生长造成很大阻碍。
另外,随着开采工作的不断深入,难免会将原来支撑地表的矿产资源层挖穿,位于中空位
置的底边很容易出现地表塌陷问题。在雨水季节,本就脆弱的地表环境在雨水的侵蚀下,
极易发生水土流失地质灾害。
二、修复存在的问题
(一)修复机制
中央到地方高度重视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出台了较为详细的制度推进矿山修复。地方
政府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最大限度地调动矿山企业和社会各类资源的积极性。地方政府理
顺矿山修复相关部门间的权利和义务,形成以自然资源部门为主体,生态环境、林业、水
利等部门积极参与的科学化和规范化体系,细化约束奖励机制,促进部门之间协调沟通,
提高生态环境和林业部门在生态修复质量评价和监督方面的执法权,提升历史遗留矿区的
修复速度和治理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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